消费时间内部结构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经济科学出版社《消费经济学大辞典》第310页(765字)

消费者用于各方面消费活动的时间构成和比例。

消费时间的内部结构可以从各种不同的角度划分:(1)从满足消费者不同方面的消费需要的角度,可划分为:饮食消费时间、穿衣消费时间、住行消费时间、文化娱乐消费时间等等。这样划分是为比较分析各方面消费活动的时序选择是否合理,在时间上是否同步协调提供依据,也是消费者制定时间预算的基本依据。

(2)从消费方式的角度,可把消费时间的内部结构划分为:消费者自我服务时间和社会服务时间两部分。

这两部分消费时间的构成比例及其变动趋势,是直接衡量消费劳务社会化程度的时间指数,也是衡量消费效率和消费效益的重要指标之一。因为单位社会服务时间的经济价值要比单位自我服务时间的经济价值大。(3)从满足消费者需要的功能作用的角度,可把消费时间的内部结构划分为:消费对象的消费时间和消费条件的消费时间两部分。

这两部分消费时间在消费过程中所处的地位不同,前者处于主导地位,后者处于从属地位。它们对消费者需要的满足程度所起的作用不同,作为消费条件的消费时间,是消费活动中追加的时间支出,是一种纯粹的扣除,因此,它与消费效益的大小成负相关。

作为消费对象的消费时间是消费时间的生产性所在,是消费对象主体化的时间。因此,它与消费效益的大小成正相关。

从发展趋势看,作为消费条件的消费时间的量的变动趋势,与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社会分工的发展程度和人们消费水平的高低成负相关。相反,作为消费对象的消费时间在量上的变动趋势,则与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社会分工发展程度和人们消费水平的高低成正相关。

〖参〗消费者时间预算

消费时间

消费时间功能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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