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生活质量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经济科学出版社《消费经济学大辞典》第414页(860字)
以家庭成员的需要在家庭生活中的满足程度来表明的家庭生活水平。
家庭生活质量有狭义和广义两种理解。狭义的生活质量,是仅就物质方面的生存资料、享受资料和发展资料的满足程度而言;广义的生活质量,不仅包括物质方面的生存、享受和发展资料的满足程度,而且还包括精神需求的满足。
因为人们的物质、精神需要是生存、享受和发展的统一体,当衣、食、住、行等基本需要满足之后,人们会希望自己有文化、有修养、有理想抱负和事业心。所以,生活质量的高低取决于人们对需要的满足程度,满足需要的内容越丰富、越完美,生活的质量就越高。
为了能够较全面的反映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程度,可采用一系列的指标组成一个体系,并从中计算出一个综合指标值,以此作为评价生活质量的依据。
这一系列指标,按其内容可分为四大类:
(1)综合性指标,即平均每人消费水平(国民收入使用额中的个人消费总额除以人口数)。
(2)满足人们物质生活基本需要的指标。主要包括食物:平均每人每天从食物中摄取的热量;穿着:平均每人每年纺织品消费水平(棉、毛、麻、丝、化纤);住宅:平均每个城、乡人口的居住面积;用品:平均每人每年日用消费品和高档消费品的消费量;交通:平均每万人拥有的道路长度,平均每万人(城、乡)拥有的公共车辆。
(3)满足人民文化生活基本需要的指标。包括教育:学龄儿童入学率,平均每万人口的大学生数,成人识字率;卫生保健:平均每千人口医生数,医院床位数,婴儿死亡率,平均寿命;文化娱乐:平均每人每年拥有的出版图书册数,平均每人每年看电影次数,平均每万人口拥有的文化馆数,平均每百万人收音机、电视机拥有量,职工业余时间。
(4)社会安全保障指标。包括:城镇就业率,职工事故死亡率,污水处理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