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务劳动类型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经济科学出版社《消费经济学大辞典》第419页(779字)

家务劳动的种类,即依据不同标准,对家务劳动差异性所作的区分。

一般来说,家务劳动分为:(1)生产性家务劳动,即由家庭生产性经济行为所引起的追加劳动支出。在当前,我国城镇职工家庭中生产性家务劳动所占比重很小。但在农村家庭和城乡个体经济家庭中,生产性家务劳动所占比重则是比较大的。例如,在农村家庭中,由于家庭养、喂养家禽等等,就会引起相当的家务劳动。(2)消费性家务劳动,即在家庭各个方面的生活消费过程中追加的活劳动支出。这种家务劳动在城乡居民家庭的家务劳动时间总量中,都占主要地位。(3)交际性家务劳动,这一类又可分为家庭内部交际性家务劳动和家庭外部交际性家务劳动。前者指因家庭成员之间的相互交往(如聚谈、宴请等等)所引起的家务劳动;后者包括因家庭成员与其他人之间的相互交往而引起的家务劳动。这一类家务劳动量的大小,往往因家庭成员的性格、职业、人缘、邻里关系等等方面的差异而不等。(4)教育性家务劳动,主要指追加在照顾、教育孩子上面的活劳动支出,但不包括家庭成员自己花费在学习上面的时间,那属于闲暇时间的消费问题。就一般情况而言,当前城镇职工家庭中的教育性家务劳动时间,要比农村家庭多。除了上述最常见的家务劳动分类以外,还有其他一些分类:诸如从劳动性质上,可分为生活消费服务的劳动和子女生育照料的劳动;从劳动成果的形式上,可分为自制或再加工消费品的劳务和提供生活服务的劳动;从活动内容上可分为炊事类、购物类、洗涤类、制作类、养育类和房间布置类家务劳动;从依存的家庭形式来分类可以分为不同规模、不同结构、不同生命周期阶段、不同职业、不同经济状况、不同家庭成员关系模式家庭的家务劳动;以及从技术程度来区分,可分为技术性劳动和非技术性劳动两大类;等等。

〖参〗家务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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