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补偿性决策原则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经济科学出版社《消费经济学大辞典》第230页(869字)
消费者在进行消费决策时所遵循的另一类指导原则。
非补偿性决策原则以候选对象的缺点和负面评价为决策依据,采取淘汰法,最后剩下的候选对象即为最终决策结果。非补偿性原则中又可分为连合原则、分离原则和排序原则3类:
(1)连合原则(Conjunctive Decision Rule)。
消费者首先为候选对象的每个属性建立一个最低可接受标准,如果某一候选对象有任何一个属性低于最低标准,该候选对象即被淘汰。
使用连合原则虽然不会很快得出最终的惟一决策,但它可以迅速减少候选对象的数量,加速决策的进行。
(2)分离原则(Disjunctive Decision Rule)。与连合原则正相反,在分离原则下,消费者也为候选对象的每个属性建立一个最低标准,但这个标准通常要高于在连合原则下为同一属性所设立的标准,如果某一候选对象达到或超过了这个标准,该候选对象即被接受。
与连合原则一样,分离原则也存在多个候选对象都符合要求的情况,此时排在最前列的候选对象即为消费者的最终决策结果。
(3)排序原则(Lexicographic Decision Rule)。
消费者将候选对象的各个不同属性按重要程度进行排序,然后首先对最重要的属性进行比较,如果某一候选对象在这一最重要的属性方面超过了其他候选对象,那么不管该候选对象的其他属性情况如何,它便成为消费者的最终决策结果。如果此时仍有一个以上的候选对象,那么再对第二重要的属性进行比较,依次类推。排序原则可以较明显地体现出消费者在消费时所最注重的方面,例如,“买最好的”说明消费者最注意商品质量、“买最有名的品牌”说明消费者比较重视身份和地位、“买最便宜的”则表明该消费者对价格最为注重。
〖参〗消费者决策原则
补偿性决策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