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行其野
出处:按学科分类—文学 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先秦两汉诗精华》第302页(1194字)
【原文】:
我行其野,蔽芾其樗。(1)婚姻之故,言就尔居。(2)
尔不我畜,复我邦家!(3)
我行其野,言采其蓫。(4)昏姻之故,言就尔宿。(5)
尔不我畜,言归斯复!(6)
我行其野,言采其葍。(7)不思旧姻,求尔新特。(8)
成不以富,亦祇以异!(9)
【译文】:
行在野间意快快,那边臭椿叶正旺。因我与你结婚姻,才来你家居同房。既然你不把我养,我自坚决回家乡! 行在野间意懊恼,顺手采些羊蹄草。因我与你结婚姻,才来你家宿同好。既然你不把我养,我自回家百事了! 行在野间意不宁,顺手采些面根藤。不思旧姻恩情重,求来新婿自虚荣。诚然不是为穷富,喜新厌旧心中病!
【集评】:
清·方玉润:“右《我行其野》三章,章六句。说见前篇,而词较迫,以人愈亲而情愈见其薄耳。”(《诗经原始》卷之十)
清·王先谦:“愚案,《笺》谓仲春樗生,是也,但此女(改男字好)行野之所见非嘉木,所采亦非嘉卉。言外意,自含蓄不尽。”(《诗三家义集疏》卷十六)
今·郑振铎:“‘昏姻之故,言就而居’,这不明明的说着‘入赘’的事么?……赘婿之不为人所重,古今如一。”(《中国俗文学史》,作家出版社)
今·陈子展:“龚橙《诗本谊》,尝独指出《小雅》自《黄鸟》、《我行其野》、至《谷风》、《蓼莪》……《何草不黄》凡十二篇,皆为‘西周民风’,其说大致可信。”(《诗经直解》卷十八,复旦大学出版社)
【总案】:
此篇同《黄鸟》一样,也是一首弃夫诗。一个被赶出的赘婿,走在回家路上,唱出满腔愤懑。此篇咏弃夫,比《黄鸟》更明显,只看“求尔新特”(特即丈夫)一句,就够了。《诗序》解此诗:“《我行其野》,刺宣王也。”此话太笼统。《毛传》解释云:“刺其不正嫁娶之教,而有荒政,多淫昏之俗。”《郑笺》再引申之:“宣王之末,男女失道,以求外婚,弃其旧姻而相怨。”这都扯得太远,且硬指宣王事时,更无明证。《诗集传解此诗:“民适异国,依其昏姻而不见收恤,故作此诗。”这话基本不误。只因说得不明显,未能引起注意。郑振铎《中国俗文学史》指明:“‘昏姻之故,言就尔居,,这不明明的说着‘入赘’的事吗?”诗三章,章六句,章式基本齐整,皆敷陈而直言之。《诗集传》注三章:“赋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