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筋的进场验收与存放

出处:按学科分类—工业技术 中国建材工业出版社《建筑工程施工实用技术手册》第250页(1779字)

(一)钢筋的进场验收

钢筋混凝土结构中所用的钢筋,都应有产品合格证、出厂质量证明书或试验报告单,每捆(盘)钢筋均有标牌,一般不得少于两个标牌,标牌上应有供方的厂标、钢号、炉罐(批)号等标记。进入施工现场时应按批号及直径分批进行验收,验收的内容主要包括:核对标牌、外观检查,并按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抽取试样做力学性能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钢筋做力学性能试验的抽样方法,应按照以下规定进行:

(1)热轧钢筋。以同规格、同炉罐(批)号的不多于60t的钢筋为一批,从每批中任选两根钢筋,每根钢筋切取两个试件,分别进行拉力试验和冷弯试验。

(2)热处理钢筋。以同规格、同热处理方法和同炉罐(批)号的不多于60t的钢筋为一批,从每批中选取10%盘的钢筋(不少于25盘)做拉力试验。

(3)碳素钢丝、刻痕钢丝。以同钢号、同规格、同交货条件的钢丝为一批,从每批中选取10%盘(不少于15盘)的钢丝,从每盘钢丝的两端各截取一个试件,一个做拉力试验,一个做反复弯曲试验。

(4)钢绞线。以同钢号、同规格的不多于10t的钢绞线为一批,从每批中选取15%盘的钢绞线(不少于10盘),各截取一个试件做拉力试验。

(5)冷拉钢筋。以同级别、同直径的不多于20t的钢筋为一批,从每批中任选两根钢筋,每根钢筋取两个试件,分别做拉力试验和冷弯试验。

(6)冷拔钢丝。甲级冷拔钢丝应逐盘进行检查,从每盘钢丝上的每一端截去不少于500mm后,再按规定取两个试件,分别做拉力试验和冷弯试验。乙级冷拔钢丝以同一直径的5t钢丝为一批,从中任选取3盘,每盘各取两个试件,分别做拉力试验和冷弯试验。

在以上钢筋的力学性能试验中,如果有一项试验结果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要求,则从同一批钢筋中取双倍试件重做试验。如果仍不合格,则该批钢筋为不合格品,不得在工程中使用。

对有抗震设防要求的框架结构,其纵向受力钢筋的强度应满足设计要求;如设计中无具体要求,当按一、二级抗震等级设计时,检验所得的强度实测值应符合下列规定:①钢筋的抗拉强度实测值与屈服强度实测值的比值不应小于1.25;②钢筋的屈服强度实测值与强度标准值的比值不应大于1.30。

当发现存在钢筋脆断、焊接性能不良或力学性能显着不正常等现象时,应立即停止钢筋的使用,并对该批钢筋进行化学成分检验或其他专项检验。

在钢筋验收时,还要对钢筋标牌和外观进行检查,标牌上的标记应与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上的相关内容一致。钢筋的外观检查,要求钢筋平直、无损伤、表面不得有裂纹、油污、颗粒状或片状鳞锈。

(二)钢筋的现场存放

当钢筋运到施工现场后,必须严格按批分等级、钢号、直径、长度等挂牌存放,并注明数量,不得混淆。有条件的工地,钢筋应尽量存放在仓库或料棚内;当条件不具备时,应选择地势较高、土质坚实、地面平坦的露天场地。在仓库或场地周围应挖排水沟,以便及时排除雨水。钢筋的堆放应当将底部架空,离地面不应小于200mm。

钢筋成品要分工程名称和构件名称,按号码顺序存放。同一项工程与同一构件的钢筋要存放在一起,按号挂牌排列,牌上注明构件的名称、部位、钢筋类别、尺寸、钢号、直径、根数,不能将几项工程的钢筋混放在一起。

钢筋在运输或储存时,不得损坏标志。钢筋不得和酸、盐、油类等物品放在一起,也不应和可能产生有害气体的车间靠近,以免污染和腐蚀钢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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