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1841年土地立法
书籍:世界农业法鉴下部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下部》第1328页(255字)
美国从1830年开始,每一届国会都通过法令宣布购买前先行垦殖土地是合法的。1841年国会又通过《1841年土地先买权法令》。该法令规定,允许农场主在购买土地以前为合法垦殖。并规定:已经在土地上垦殖的人可以以1.25美元一英亩的价格购买160英亩的土地,卖给铁路和运河公司的土地为每英亩2.50美元,一律现金支付。法令还决定给每一新成立的州50万英亩土地自用;售出土地时,联邦收入10%归土地所在的州,其余款在减去行政费用后,由联邦政府按各州人口多寡分给各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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