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1854年土地立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下部》第1329页(216字)

为满足公共土地州的农场主和土地投机商降低土地价值的要求,1854年8月3日,国会通过《地价递减法案》。根据法案规定,上市10年的土地可降低到1美元1英亩。如果再过5年土地尚未售出,价钱就再降至75美分1英亩;如果又过5年没有售出,售价降为每英亩12.5美分。该法令执行后,许多土地为土地投机商买去,用作采矿或伐木,而不是用作法律规定的经营农业。该法令于1862年6月2日停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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