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城市土地利用规划立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下部》第1343页(305字)

英国城市土地利用规划立法产生于19世纪末叶,为解决城市土地使用自由放任问题,政府公布《公共卫生法》、《居住法》。进入20世纪,城市土地利用规划立法逐步完善。1945年公布《工业分散法》,1946年公布《卫星城镇法》,1947年公布《城市农村计划法》,1949年公布《国立公园及建设公园城市的法律》。这些法律综合在一起,构成战后英国城市土地利用规划法律体系。进入60年代,英国进一步完善立法体系。1967、1974年重新公布《居住法》,1971年重新公布《城市、农村规划法》、1972年公布《城市、农村规划法修正案》、1980年公布《地方政府、计划和土地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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