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典1989年土地计划立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下部》第1349页(279字)

瑞典1989年10月2日颁布《土地利用计划法令》。该法规定:(1)在该法的引言中划定了土地利用范围内活动种类的基本限界,应包括所有影响土壤和土地使用格局变化的活动。第2条规定了这些活动的计划和协调标准。(2)对《州县土地利用控制计划》的结构和内容作出规定。(3)对农业储备结构给予了特别规定。耕作土地中包括特别开阔地、人工大草原和适于耕作的大草原。这些土地将由州按照本法中规定的标准,并在联邦标准限制下,通过它们各自的土地利用计划机制进行管理。(4)一旦作出规定,州政府有责任保证土地使用目的具有双重效果。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