秘鲁土地改革目的立法
书籍:世界农业法鉴下部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下部》第1377页(312字)
秘鲁1993年《宪法》第159条规定,土地改革是改变农村结构和全面提高农村人口地位的途径。土地改革的目的是建立一项公正地拥有、占有和耕种土地的制度,以促进国家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为此目的:(1)国家禁止大庄园制并通过集中小块土地的计划逐步废除小庄园制。(2)国家发展、巩固和保护小、中型私人土地所有制。其界限由法律根据各区域特点确定。(3)国家支持自由组办的、从事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和分配的合作社企业和其他合伙形式的发展。(4)国家颁布亚马孙地区在注意生态平衡的同时,为开发本地区农业潜力所需要的特殊规定。国家可依法将该地区的土地授予秘鲁的自然人和法人作为地产和特许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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