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地役权消灭立法
书籍:世界农业法鉴下部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下部》第1480页(174字)
日本1987年《民法典》第289条规定,供役地的占有人实行具备取得时效必要条件的占有时,地役权因此而消灭。第290条规定,前条的消灭时效,因地役权人行使其权利而中断。第291条规定,本法典规定的消灭时效的时间,对于不继续地役权,自其最后行使时起算;对于继续地役权,自妨碍其行使的事实发生之时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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