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士土地临界设置立法
书籍:世界农业法鉴下部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下部》第1491页(211字)
瑞士1996年《民法典》第668条规定:(1)土地的邻界线,依地籍图及土地的划界而定。(2)现存地籍图和土地划界不一致时,推定地籍图正确。(3)该项推定不适用于州标定的经常发生位移的区域。第669条规定,任何土地所有人应邻地人的请求,均有协助确定不明邻界线的义务,例如协助订正地籍图或安置界标。第670条规定,充作两块土地邻界线的屏障、篱笆及棚栏等设备,推定为共同所有。
上一篇:俄罗斯土地建筑物建造立法
下一篇:世界农业法鉴下部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