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国土利用限制措施立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下部》第1527页(193字)

日本1990年《国土利用计划法》第10条规定,为了使土地的利用符合土地利用基本计划,做到即适当又合理,相关行政机构的长官、相关地方公共团体,以及相关地方公共团体的长官,除本法做出的规定以外,还要通过其他法律规定,不断关注公害的防治、自然环境和农林用地的保护、地方历史特色的保护,以及治山治水等工作,采取限制土地利用的措施以及其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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