秘鲁1991年耕地投资立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下部》第1553页(276字)

秘鲁1991年7月30日颁布《关于提高耕地投资的法令》。该法令旨在确立有利于农业领域投资的个体的投资者对投资享有的权利。内容如下:(1)自由投资开发的耕地所有权受到保护;(2)任何人可以在规定的最大范围内合法地拥有土地,包括有灌溉条件的未耕地、有林区的土地;(3)投资于沼泽地开发及应用节约技术的农民对开发或节约的水资源享有产权;(4)实行集约灌溉利用水资源的地区将由自治流域管理局管理;(5)由农业部任命的一位管理人员管理该灌溉区。(6)灌溉网的运作及维修应由使用者负责,使用者应按照规定承担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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