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土地调查实施立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下部》第1646页(192字)

日本《土地基本法》第17条规定:(1)国家和地方公共团体,为了综合、有效地实施有关土地的政策,要采取必要的措施调查土地的所有情况和利用情况,以及地价的动态,并收集信息资料。(2)国家和地方公共团体,为了顺利地实施有关土地的政策,要不断关注对个人权利利益的保护,尽力向国民提供土地的所有、利用方面的情况以及地价的动态等有关土地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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