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村土地承包方权利立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下部》第1703页(175字)

中国2002年农村土地承包法第15条规定,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第16条规定,承包方享有下列权利:(1)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2)承包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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