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罗斯水体州区所有权立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下部》第1797页(254字)

1995年《俄罗斯联邦水法》规定:(1)水域和流域面积全部位于俄罗斯联邦某州、区疆界范围内未划入联邦所有制的水体,均属州、区所有制范畴。俄联邦各州、区的行政权力机构,可以根据与俄罗斯联邦有关行政权力机构达成的协议,承认某些江河等水体为州、区所有制。(2)俄联邦各州、区所有制的水体,由俄罗斯联邦各州、区执行权力机构负责管理。俄联邦各州、区的执行权力机构,也可按照俄联邦宪法和本水法的规定,将一部分管理上述所有制水体的权限,移交给联邦有关执行权力机构去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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