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防潮堤防管理事业立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下部》第1849页(240字)

韩国于1963年12月5日颁布,1970年1月1日修正颁布《防潮堤管理法》。宗旨是,由国家或地方自治团体管理为保护以农水产业为目的的海滩和防止农水产品灾害上特别必要的防潮堤,从而增强农水产业的生产力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和保存国土。所称“防潮堤”,系指出于农水产业的目的而在海岸设置的堤防。本法由15条组成。其中规定,农林部长官、釜山市长及道知事可按总统令规定,令国家所管防潮堤的直接受益者维护或修补该防潮堤,所需费用由受益者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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