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库大坝建设程序立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下部》第1985页(189字)

中国1991年《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第2章大坝建设规定:兴建大坝必须符合由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大坝主管部门制定的大坝安全技术标准。必须进行工程设计,施工单位必须具有相应资格证书。施工时必须依照国家规定划定管理和保护范围,及时组建大坝管理单位,参与质量检查、验收工作。大坝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申请大坝主管部门组织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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