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排水设施维护立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下部》第1994页(175字)

台湾当局根据《水利法》规定,于1979年制定《排水设施维护管理办法》。共6章21条。主要内容包括:第1章总则;第2章权责;第3章经费;第4章考核;第5章罚则;第6章附则;其中第1章总则中指出,所称排水设施,系指排水系统界线内土地、各级水路、排水建造物及其附属设施。总则还对排水设施主管机关作出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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