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西兰研究用动物进口立法
书籍:世界农业法鉴下部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下部》第2093页(232字)
新西兰《动物法》规定:(1)为改良新西兰动物及其产品的品质而开展研究和试验,农业总监可随时进口或引进本来不得进入新西兰的任何牛、绵羊或猪。(2)在特殊情况下,部长可给任何人颁发本法规定的许可证,给新西兰进口或引进本来不得进入新西兰的任何动物,供部长批准的研究和试验之用。(3)按规定进口或引入到新西兰的任何动物,均须按本法规制定的条例及总督规定的其他必要事宜进行检疫,以防止任何疫病传入,影响动物,造成不良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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