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肉类进口标记立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下部》第2124页(182字)

美国从1994年7月6日起,进口肉食必须贴有美国农业部认可的营养标签,过去认可的无效。从1994年5月起实行食品标签新规定,非生鲜食品须标明每日摄取量的新标签,包括热量来源、每种营养项目每日应摄食的数量、该瓶/包每种营养成分、每日摄食量百分比、含碳水化合物的数量和每克脂肪、碳水化合物和蛋白质可转化为多少卡路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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