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麦吸收外资立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下部》第2171页(204字)

丹麦吸收外国投资的基本法律是《外汇条例》。其他涉及外国投资的立法包括:《在丹麦王国地面下层勘探利用原料的法律》、《保护女工与其他雇员法》、《垄断和限制性惯例法令》、《非丹麦居民不动产所有权法》、《公司税法》、《公开公司法》、《不公开公司法》、《价格与利润法》、《破产法》、《石油税法》、《折旧法》和《特别所得税法》等。作为签约国丹麦执行欧盟组织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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