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利国外农业投资立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下部》第2182页(186字)

根据智利法律规定,政府对外国投资的农业领域和比例不加限制。政府于1974年颁布《第701号法令》,确立了森林地带的法定范围及适宜开发森林的地区,并具体规定了鼓励开发森林的纳税优惠措施。法令规定,外国投资者对于开发森林所得收入,可以扣除50%的追加税。但是,木材加工及与此有关生产活动所得的利润,不能享受上述纳税优惠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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