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市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中国地名演变手册》第157页(510字)

位于东经108°37′~109°07′、北纬18°43′~19°18′之间。

①1912年称感恩县;1949年12月感恩县、昌江县合并,称昌感县。②1952年4月析白沙县四区、乐东县五区、中沙县六区置东方县。③1958年12月,昌感县、东方县、白沙县合并,称东方县。④1961年5月三县分治,恢复东方县、昌江县、白沙县原建制。⑤1987年12月东方县改名为东方黎族自治县。⑥1997年3月12日经国务院批准,撤销东方黎族自治县,设立东方市(县级)。

1958年隶广东省。1988年4月隶海南省。

东风镇(县级) 见202页“永州市”。

东仓 见69页“太仓市”。

东平州 见158页“东平县”。

东平县〔吉〕 见157页“东丰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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