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拉玛依市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中国地名演变手册》第328页(439字)

克拉玛依市(地级市〔新〕)

位于东经84.8°、北纬45.6°。

克拉玛依为哈萨克语,意为“黑油”,得名于一座天然的沥青丘——黑油山。

1958年5月29日,经国务院批准,以克拉玛依、独山子等地区为市的行政区域,设立克拉玛依市(地级市)。

下设乌尔禾区、白碱滩区、克拉玛依区和独山子区。

参见534页“奎屯市”。

克威县(县) 见324页“杞县”。

贡山设治局 见328页“贡山独怒族自治县”。

贡山县 见328页“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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