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山市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中国地名演变手册》第884页(446字)

位于东经112°28′~113°02′、北纬22°28′~22°51′之间。

因县治(今鹤城镇)依凭一座形似鹤的山丘而称鹤山。

①1912年称鹤山县;1952年5月,鹤山、高明两县合署办公;1954年6月,两县恢复原建制;1959年撤销鹤山、高明两县,设立高鹤县;②1981年,恢复鹤山、高明两县。③1993年11月8日,经国务院批准,撤销鹤山县,设立鹤山市(县级市),由省直辖。④1995年,鹤山市(县级市)改为由省直辖,地级市代管。

鹤山县 见641页“高明市”、884页“鹤山市”。

鹤立县 见885页“鹤岗市”。

鹤庆州 见885页“鹤庆县”。

上一篇:鹤壁市 下一篇:遵义市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