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总则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中国人大工作常用法律法规汇编》第999页(267字)

第一条 为了提高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以下简称常务委员会)的议事效率,根据宪法、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结合工作实践和实际需要,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常务委员会审议议案、决定问题,要依据宪法和法律,从本自治区的实际出发,充分发扬民主,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第三条 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联系人民代表,参加常务委员会集体行使职权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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