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址选择的基本内容及要求
出处:按学科分类—农业科学 中国轻工业出版社《肉类工业手册》第626页(996字)
有关项目厂址主要须做的工作及要求大体可以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
1.场地的地形、地质条件方面
建厂应当本着不占或尽量少占耕地的原则进行。平川地的征地费用要比山地、荒地大得多,对占地面积较大的工厂这将是一笔相当大的经济开支。但平川地一般较靠近交通线或靠近城镇,对工厂今后的物资输送及方便职工的生活居住又起着不容忽视的作用。这一切都有待在厂址地形选择时全盘考虑。
关于厂址的地质条件,其地质结构、土层(或岩体)的各种物理及力学特性等必须满足建筑设计规范的要求。具体地说,厂址不能在滑坡地质结构上,土层要深厚、性质均一,具有足够的承载能力(承载力不小于15~20Ng/cm2),地表以下不应是砂层、回填垃圾等结构,否则不仅增加工程投资造价,严重时还会危及工厂的安全。
2.经济距离方面
在决定工厂建设地点时,势必牵扯到该厂是靠近(或就在)原料产地呢?还是让其靠近(或处在)消费中心?这就带来了一个所谓的经济距离问题。我们根据对不同选址方案的原料、产品的运输费用、生产成本、运行管理费用及消费服务费用的计算结果加以综合权衡,即可以得到工厂建在原料产地与消费中心两者之间什么位置才最经济最合算的结论。
3.对公用设施条件的选择方面
公用设施主要是指工厂建设所要涉及的供水、供电、燃料及交通运输等设施。
对于供水,选址地必须有足够且可靠供水量的水源,要能满足项目近期及远期发展规划所需要的生产及生活用水量。供水的保证率以生产不受影响为准,应达到95%以上。
4.环境方面
选址时,考虑环境条件方面的问题,主要指的是下面两重意思:一方面是要考虑到建厂地区环保方面对建设项目类别有无限制;另一方面则是项目对环境的要求,要求厂区附近无垃圾场、无有害气体的排放、不洁粉尘的污染源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