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发鼻咽癌的治疗

出处:按学科分类—医药、卫生 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常见肿瘤放疗简明手册》第156页(421字)

凡临床疑为复发者,应取得病理(鼻咽、颈部)或X线、CT证实。对单纯出现颅神经麻痹者应慎重排除放射损伤所致。

1.根治剂量放疗后在半年以内复发者,原则上不做第二程外照射,以免引起正常组织的严重放射损伤。对局限于鼻咽腔内的复发病例,可采取手术切除,有条件的地方,可用后装腔内放疗,对复发范围已超腔者,以化疗为主。

2.根治剂量放疗后半年以上复发者,首先考虑再程放疗,往往还可以收到良好疗效。五年生存率还可达20%左右,故应尽可能给予根治性放疗,选择不同的入射点及入射角度,射野尽量小,照射总量不宜过高。对鼻咽腔内的复发病变,配合腔内照射,以减少外照射剂量。

3.远处转移灶,如骨、肺转移,只要一般情况允许,尽可能给予姑息放疗,有的仍能获得较长期生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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