肝癌
出处:按学科分类—医药、卫生 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常见肿瘤放疗简明手册》第234页(4472字)
12.2.1 概述
原发性肝癌(简称肝癌)是我国常见癌症之一。以中壮年男性发病率为高。据16个省、市、自治区调查的结果,肝癌的发病率在各种恶性肿瘤中男性占第三位,女性占第五位。恶性程度较高,未治疗病人的平均生存期为1~4个月左右。我国肝癌高发于华东、华南地区。其中某些县市的发病率在20~50/10万。
肝癌在早期,症状不明显,也无特征性。临床所见典型症状,多属晚期。综合国内资料,比较最初出现的症状和就诊时的症状有显着不同。通常以肝区疼痛、上腹胀满、上腹肿块、胃纳减退、发热、消瘦及乏力为多见。
肝癌的治疗首选手术切除。非手术切除的方法主要有放疗,中草药治疗、肝动脉或门静脉分支的结扎、冷冻、加温、固化、肝动脉插管化疗、全身化疗和免疫治疗。但目前这些治疗方法的效果均不能令人满意。
12.2.2 病理
大体类型 通常分为巨块型,结节型和弥漫型。亦有将结节型再分为单个结节和多个结节型。
组织学类型 可分为肝细胞型、胆管细胞型和混合型三类。
有人将肝细胞型根据分化程度又分为四级。
转移 肝癌转移相对较晚。主要通过血道和淋巴道,种植转移亦不少见。145例尸检中,有转移者104例,占71.7%。
肝内转移 肝细胞癌富于血窦,肝内转移最多。癌栓形成。
肝外转移 晚期血行转移较为常见,依次为肺(48。9%)、肾上腺(11.7%)、骨(8.9%)、肾(3.4%)、脑(1.4%)等。
淋巴道转移以肝门旁淋巴结最为常见。晚期可广泛转移至胰、脾、主动脉旁以及锁骨上淋巴结。
12.2.3 诊断标准
1977年全国肝癌防治研究协作会议拟定以下诊断标准。
病理诊断 组织学证实为原发性肝癌。
临床诊断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如无肝癌其他证据,甲胎蛋白对流免疫电泳法阳性或定量大于500ng/m1持续一个月以上,并能排除妊娠、活动性肝病,生殖腺胚胎性肿瘤等。
(2)有肝癌临床表现,加上同位素扫描(或肝造影)、超声波、X线横膈征,酶学检查中三项肯定阳性,并能排除继发性肝癌及肝良性肿瘤者。
(3)有肝癌临床表现,加上肯定的远地转移灶(如肺、骨、锁骨上淋巴结等),或血性腹水(或腹水中找到癌细胞),并能排除继发性肝癌者。
观察肝癌病情变化指标 ①甲胎蛋白定量的动态观察,术后转阴预后较好,非手术治疗下降提示好转。②酶学检查中,例如碱性磷酸酶,γ-谷氨酰转肽酶,谷丙转氨酶等,动态值的升高,常提示恶化,下降常提示好转。
12.2.4 临床分型与分期
1977年12月全国肝癌防治研究协作会议曾拟定下列标准。
单纯型 临床和化验无明显肝硬变表现者。
硬化型 有明显肝硬变的临床和化验表现者。
炎症型 病情发展快,伴有持续性癌性高热或谷丙转氨酶持续增高在一倍以上者。
Ⅰ期:无明确肝癌症状和体征者。
Ⅱ期:超过Ⅰ期标准而无Ⅲ期证据者。
Ⅲ期:有明确恶病质、黄疸、腹水或远地转移之一者。
12.2.5 放疗原则及放疗在治疗中的地位
据上海3254例资料,放疗占各种治疗方法的9.3%,疗后一年生存率占19%。他们认为总剂量超过DA4000R,则一年生存率达29.2%,疗效仅次于手术切除。再者,放疗不受解剖部位的限制,特别是第一或第二肝门受累的病例,也不受肿瘤是多发还是弥漫性的限制,可以作较大面积或全肝的放疗。这是较手术的优点。另外,肝癌常常局限在肝脏,延续相当长一个时期,远地转移发生得较迟,这就提供了用放射线进行局部治疗的机会。
放疗的指征及禁忌证
无手术探查指征,或剖腹证实肿瘤无法切除的肝癌病人,可考虑放疗。
一般情况较好,能耐受放射反应,肝功能正常,无黄疸、腹水和严重肝硬化,肿瘤发展较慢,癌块局限,无远处转移。
即使肿瘤已在肝内播散,但还局限在肝脏,一般情况好,肝中等程度肿大,亦可试行全肝放疗。
如若肿瘤长在第一肝门区,压迫肝门引起黄疸、腹水,也可以试用放疗。以缓解症状。
虽然有肝硬化,因肝脏有强大的代偿功能,只要不是严重的肝硬化伴肝功能损害,仍可试用放疗。
炎症型肝癌发展迅速,病势凶险,放疗恐有害无益,不宜进行。
12.2.6 放疗及放射并发症的处理
(1)放疗前准备
多数病人常伴有肝硬化,加上放射对肝功能的破坏,在放疗中如何维持病人的正常肝功能不使之衰竭,是极为重要的。
必须确立诊断,能有病理诊断最好,如无法取得病理证实,至少也应符合1977年全国肝癌防治研究协作会议上制定的肝癌临床诊断标准。
肝功能的全面生化检查,特别是白蛋白、球蛋白及其比例,以估计肝硬化的程度及其代偿能力的大小。作为设野和设计治疗时间,每日剂量时的参考。
AFP的定量检测,以观察疗效。
(2)放疗技术
肿瘤的定位:用B超探查可较准确的将肿瘤范围垂直投影在前后腹壁皮肤上。若于剖腹探查时,用银夹标记肿瘤,在X线透视下定位,将更准确。
设野:局部照射:一般使用前后两野相对照射,依肿瘤大小,适当扩大设野范围1~2cm。
全肝放射:大多采用前后两大野对穿照射,有时可加一个右侧野。
上海肿瘤医院在全肝照射中试用了移动条照射技术。设野方法是:以2.5cm宽为一条,将整个肝脏分成若干条,般沿纵轴方向,依次编号,(图12-1、12-2)。放射开始之日照第一条,以后逐日扩大放射野,每日扩大一条,照至第四条时(即1、2、3、4条),不再扩大,就以四条为一个放射单位(10cm宽,约150cm长),向一侧移动照射,移动幅度为每日一条,当移动至最后四条时,又逐日缩野,每日缩一条,直至终末一条,可设前后两野移动照射。剂量计算:用体模对移动条照射方法实测,每日一野,每次空气量250~300R,前后轮照,完成一个放射单位后,每条肝组织的中间平面可得1500~1800cGy/12天(因肝组织的厚度而异)。
图12-1 全肝移动条放射技野示意图术
图12-2 移动条放射计划实施图解
肾脏在后野照射中应该用两个半价层的铅保护,或至少把一个肾脏的剂量限制在2000cGy以下,以免发生放射性肾炎。
剂量、时间的设计与疗效的关系(以下剂量系肝中平面组织量):放射的疗效与总剂量的大小有密切关系。剂量增加、疗效提高。国内资料表明,放射剂量小于1200cGy组和2400cGy组,一年生存率为13.7%~13.8%,大于2400cGy组生存率为29.2%,但是往往由于多数病人伴有肝硬化,难以达到较高剂量。有人认为根治剂量要达到5000~6000cGy左右。
缩野技术和分段放疗的应用:达到3000cGy左右时缩野,仅包括巨大肿块或较大的癌结节,继续放射至总量5000~6000cGy。
分段放射,即将全疗程分为2~3个段,每段之间休息2周左右,使正常的肝脏有充分的增殖和修复时间,以利于肝功能的代偿,不至于发生衰竭。
(3)放射反应及放射并发症的处理
放射引起的全身反应,如恶心、呕吐、厌食、乏力等给予对症治疗及支持治疗。
放射对造血系统的抑制,较明显的是周围血液中白细胞和血小板计数的降低。应及时给予升血药如鲨肝醇、利血生、维生素B4等及中药护肾益髓,针灸足三里、血海、合谷等。
放射性肝炎是最重要的并发症。特别是全肝照射后数周内出现肝脏明显肿大,大量腹水,有时伴有黄疸,血清硷性磷酸酶、谷丙转氨酶升高,应该考虑放射性肝炎。治疗主要是让病人卧床休息,给高蛋白、高热量饮食,限制盐的摄入。使病人渡过这一阶段,自行恢复。
在放疗中应积极地护肝,如每日给维生素B族、C及较大剂量的维生素E,肝泰乐100~200mg,每日三次。同时以中药扶正治疗更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