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库经济鱼类的保护

出处:按学科分类—农业科学 科学普及出版社《淡水养实用技术手册》第292页(1537字)

鱼类资源的消长,受人为的影响很大,爱护并培育它,则不断增殖,用之不竭;若酷获滥捕,势必减损,甚至断种。这是生命资源的共同规律。

(1)亲鱼保护 产卵亲鱼的保护,要视种类定措施。洄游鱼类除了产卵场上划定禁渔区和禁渔期外,还要在洄游通道上限制捕捞,淘汰酷渔具;而定居种类则主要在区域性范围内采取相应措施。

繁殖保护工作应包括:①建立相应管理机构;组织向渔民宣传,自觉遵守与维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②确定禁渔区与禁渔期。在禁区周围立明显标志,如采用绘有红白双色的禁牌、标杆或禁旗,并派人巡逻监督。③公布、宣传违章捕鱼的惩罚制度,积极护鱼者要给予奖励。④限定网目大小,改造或淘汰酷渔具。⑤组织科研力量,加强繁殖保护对象的生物学研究,制定有科学根据的繁殖保护措施。

(2)天然产卵场保护 保证鱼类正常生殖活动,使受精卵正常发育孵化,是保护产卵场的主要目的。

首先要调查各种鱼类自然产卵场地点,制定常年性的与季节性禁渔区和禁渔期。一般在中、小型水库可规定一定时期内,全库实行禁渔的办法,而在大型水库只规定区域性禁渔期。

禁渔期长短,要根据“繁保”对象生殖特点、产卵适温、当年当地水文条件来决定。一般产漂流卵的鱼类,主要抓住汛期中产卵活动来建立产卵场禁渔期,所以每次汛期禁捕就行。但对草上产卵的鱼不仅要考虑产卵持续时间,同时要考虑受精卵发育、孵化、仔幼鱼在产卵场活动状况加以保护,保护期较长,如鲤鱼则要求50-60天。

产卵场保护工作包括三大不利因素的控制,即人为的、自然的、生物的三个方面:

①人为不利因素的控制。包括限制捕捞,建立禁渔期,防止污染,严禁在产卵场上堆积木材、挖掘石砾、割取水草等。

积极保护经济鱼类的多卵场,如镜泊湖水库的哲罗鱼和细鳞鱼进入小河产卵。长寿湖水库鲢、鳙、草鱼和白甲等鱼到水库上游急流处产卵。对这些鱼类产卵场必须妥善保护。同时规定禁渔期。

②不利自然因素的控制。这里主要指防止产卵场干涸,保持稳定水位。以适合鲤鱼产卵和避免鲤鱼产出的卵子被露出空中而干死。

③生物敌害的控制。要求在保护对象的繁殖前期,凡有条件的地方,应组织捕捞力量强度捕取食鱼及食鱼卵的鱼类;或围拦无害区,蓄养亲鱼让它在无害区自然繁殖等办法加以解决。

(3)仔幼鱼保护 保护幼鱼,使其生长、成熟、繁殖后代,合理地加以利用,是保证鱼类资源自然再生产的重要环节。对经济鱼类的幼鱼,未达到捕捞规格前要禁止捕捞。有关损害经济鱼类的渔具渔法,应予以限制或取缔。

造成幼鱼损失的另一个重要原因是幼鱼被搁浅,干涸引起死亡。幼鱼对水位变动反应迟钝,常随水溯入浅水区索饵,不能及时退出被隔离水域,后因水分蒸发耗尽而死,或被鸟兽毁掉。救护幼鱼被搁浅在隔离水域的办法,可挖掘深水沟,及时放水,或捕捞放回原水域。

对于捕捞幼鱼为主要对象的酷渔具、密眼网(特定时间、地点捕野杂鱼的网具例外)、鱼鹰等应酌情限制或淘汰,电、炸、毒鱼法则要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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