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浙江人民出版社《世界史手册》第679页(231字)
日本明治维新中改革幕府俸禄制度的主要措施。明治政府早已着手改革俸禄制度,包括将禄米改为货币俸禄(金禄)。1876年8月5日,颁布金禄公债券发行条例,规定向华族、士族一次发给一笔公债,以后不再发放俸禄;金禄公债从第六年起,30年内偿付完毕。发放对象31万3千人,共17384万余日元。旧大名平均得6万日元,最高达132万日元。一般士族平均548日元,最低的仅20、30日元。华族借此转化为资产者。大批武士迅速破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