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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独立审计准则体系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企业管理出版社《新编会计师手册》第30页(6881字)

一、中国独立审计准则的发展

中国注册会计师制度于1980年恢复重建,刚开始注册会计师并没有得到独立审计准则的指导,他们完全凭经验进行审计。只是在1988年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成立后,为了规范执业行为,提高注册会计师的业务水平和职业道德,才开始着手制定有关的执业准则,至《注册会计师法》颁布实施前,由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陆续拟发了试行的专业准则有8个,在那一段时间,共同构成中国注册会计师的执业规则。这8个专业准则分为三个部分:

1.一般规则。

它是关于注册会计师资格条件和执业行为的规定,它有两个试行规则。

(1)《注册会计师教育要求和培训制度》。该规则是为了保持和提高注册会计师专业素质和执业质量而制订的。该规定要求注册会计师必须具备一定专业素质、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对注册会计师的教育要求、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后的教育培训以及各级注册会计师协会对教育培训工作的监督、检查等,都作了具体的规定。

(2)《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该守则要求注册会计师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立场,保证应有的谨慎、廉政和不偏不倚的态度,在公众中树立良好的职业形象和职业信誉而制定的。该守则对注册会计师的职业品德、执业纪律、执业能力、工作规则以及对委托单位、对同业所负的责任等,都作了明确的规定。与之相配套的《注册会计师违反职业道德守则的处罚规定》,随着注册会计师审计业务领域的不断扩大,职业道德的建设将会益发重要。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准备组成惩戒委员会,它负责对涉及注册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重大案件及工作失误的处理。

2.工作规则。

工作规则是关于注册会计师执行查帐验证业务方面的规则。有关工作规则方面的试行规则有四个。

(1)《注册会计师检查验证会计报表规则》。该规则是为了指导注册会计师检查验证会计报表而制定的基本工作规则,相当于西方注册会计师审计中财务报表审计准则。其他相关的几个专业规则都是根据该规则的部分内容分别单立,更为详细、具体地制定的。该规则对注册会计师检查验证会计报表的职责,工作准则,查验的范围、方法、程序,查验记录和工作底稿以及查帐报告等,都作了原则性的规定。

(2)《注册会计师查帐验证计划规则》。该规则是为了具体指导注册会计师制订查帐验证计划而制定的。查帐验证计划是注册会计师在实施查帐验证业务之前编制的工作计划,它包括全面计划、程序计划和时间预算三个部分。制定及时有效的审计计划,是整个注册会计师审计业务的开展的第一步和基础,对审计质量有重大影响。

(3)《注册会计师查帐验证工作底稿规则》。该规则是为了具体指导编制、使用及管理工作底稿而制定的。工作底稿是注册会计师及其有关人员从接受业务委托开始到工作结束止的全过程中编制或取得的与查帐业务有关的各种工作记录、证据及其文件资料。该规则对工作底稿的内容、分类、编制、复核、管理及使用等,都作了详细的规定。鉴于我国注册会计师审计起步不久,为指导注册会计师工作,并附有工作底稿参考格式。工作底稿是注册会计师出具查帐验证报告的重要依据,也是完成查帐验证程序、履行了应尽职责的证据。

(4)《注册会计师验资规则》。该规则是为了指导注册会计师执行验资业务而制定的。这一时期的验资是指对各类企业所有者权益和相关资产、负债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的检查验证,包话对各类企业成立时的资本验证和经营开始后的定期和不定期验资。该规则对注册会计师验资职责、范围、程序、方法以及注册会计师的验资报告等,都作了具体规定。

3.报告规则。

它是关于注册会计师表述执行查帐验证等审计业务的结论性意见的规则。这一时期使用的报告规则有两个。

(1)《注册会计师查帐验证报告规则》。它是为具体指导注册会计师编制和出具查帐验证报告而制定的。该规则对查帐验证报告的一般要求、报告的基本类型、编制结构、使用的术语等,作了较详细的规定。

(2)《注册会计师管理建议书规则》。该规则是为了指导注册会计师出具管理建议而制定的。它对管理建议书的结构、内容、编制要求等,都作了具体规定,并附有范例。管理建议书一般不作为查帐验证约定项目的规定内容,不对外公布,仅由注册会计师根据对企业的审查情况,为企业提供的经营管理方面的帮助,体现“寓帮于查”的原则,更好地为客户提供服务。

以上这些准则、规则在当时对促进我国注册会计师的执业水平的提高起了很大的作用,但它们由于历史条件的限制,加上这些规则颁发后,没有组织会计师事务所的注册会计师及其业务助理人员学习,大家对它们的理解各不相同,执行得很不理想。有许多会计师事务所不了解这些规则的作用,在他们的审计工作中还仍然使用着经验审计。另外这些规则已越来越不适应当前经济发展的需要。

为了加强对注册会计师业务标准建设,规范执业行为,尽快地提高注册会计师执业水平,保护投资者和广大社会公众的合法权益,保护注册会计师的合法权益,根据《注册会计师法》的规定,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拟定了第一批《独立审计准则》(征求意见稿)。

二、中国独立审计准则体系

(一)制定中国独立审计准则的必要性

1.制定中国独立审计准则,是《注册会计师法》的需要。

《注册会计师法》第二十一条明确规定,注册会计师必须按照执业准则、规则的要求执行业务,出具报告,并同时规定了四项禁止条款。明确了注册会计师承担法律责任的大小,由是否遵循了执业准则和规则的要求决定。按照什么样的执业准则、规则执业,也就成为贯彻落实《注册会计师法》的一个重要方面。同时也依法保护注册会计师的合法权益,若注册会计师按执业准则和规则执业的,对没有发现或不知道的事项不负法律责任。

2.研究制定独立审计准则是我国注册会计师事业发展的需要。

我国的注册会计师制度恢复至今,虽然在队伍建设、业务范围方面有了长足的发展,但队伍素质偏低、执业水平、执业质量不高,已经成为困扰我国注册会计师向国际水平发展的主要桎梏之一。尽管一些会计师事务所已经认识到专业标准建设的重要性,并制定了本所相对完善、科学的专业标准,但只能独善其身,对整个注册会计师行业的提高所起的推动作用不大。经济体制改革和经济形势的发展对注册会计师的专业水平、职业道德水准的要求越来越高,建立真正意义上的现代企业制度,需要完善、有效的外部监督系统。而在市场经济发达的主要国家,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是整个社会监督体系的核心部分。如果缺乏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的监督、鉴证和服务作用,我国的社会监督机制的建立和完善也就缺乏基础,现代企业制度也就缺乏社会监督体系的有力保障。前面我们已谈到经济体制改革进展到现在,已经把注册会计师推到了改革开放的最前沿。因此,建立完善、科学的独立审计准则,辅之以系统而全面的培训,加强业务监督和检查,注册会计师队伍的发展水平才能得到真正的提高,从而实现“以质量求信誉,以信誉求发展”的目标。

3.中国独立准则将推动中国注册会计师走向世界。

我国的注册会计师制度是为适应对外开放的需要,借鉴国际通行做法而恢复的,在其发展过程中不断吸收国际上先进的审计技术和管理方法。国际会计师联合会下属的国际审计实务委员会已经发布了30多个审计准则,世界上主要发达国家,都有自己各具特色的独立审计准则,许多国家还成立了专门的审计准则委员会,负责制定和发布审计准则。其中对世界独立审计行业影响较大的美国执业会计师协会下属的审计准则委员会至1992年底共发布了69个审计准则;英国各特许会计师协会也分别发布了自己的独立审计准则。有了完善的审计准则,各会计师事务所包括“六大”国际会计公司,才能依据其制定和实施各自的业务规范;各注册会计师协会才有了业务检查、监督等行业自律管理的基础和标准。因此,审计准则的科学与完善,成为各国职业会计组织致力追求的目标,成为衡量各国注册会计师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

中国要培养一批具备国际水平的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首先应借鉴并吸收国际上较有影响的审计准则、结合我国实际制定接近于国际水平的审计准则,协会按照规定的要求对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业务监管,各会计师事务所又根据审计准则,结合本所的工作经验,制定和实施源于审计准则,又高于审计准则的业务规范,从而全面提高注册会计师的业务水平和执业质量。否则,单靠事务所自己探索和实践,很难达到上述要求。其次,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成立以来,一直致力于加入国际会计师联合会这一注册会计师的世界组织;近几年来,全国各地的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也在不断的与国际同行们进行学术上的交流及实务的合作,因此一套具有中国特色的独立审计准则,会有利于中国注册会计师走向世界。

(二)中国独立审计准则的内容

1.中国独立审计准则的制定、发布和实施。

根据《注册会计师法》规定,中国注册会计师的执业准则、规则由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负责拟定,财政部颁发。

为了贯彻落实《注册会计师法》,1994年10月,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成立中国独立审计准则组,开始了中国独立审计准则的起草工作,中国独立审计准则组的成员由注册会计师协会、会计师事务所、科研院校等方面的人员组成,并于1995年1月形成了第一批中国独立审计准则的征求意见稿,开始了我国独立审计准则的制定工作。

为了使我国的《独立审计准则》不仅符合国情,而且吸收国外最先进的审计技术,使其具有较强的生命力,财政部决定成立两个咨询组:中国独立审计准则中方专家咨询组和外方专家咨询组,负责对中国独立审计准则的制定和发布提供咨询服务。中方专家咨询组的成员由财政部聘请政府有关部门、会计师事务所、科研院校等方面的专家组成;外方专家咨询组的成员由财政部聘请境外会计职业组织、国际会计公司、科研院校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中国独立审计准则的制定与发布程序:

(1)首先选定项目。由中国独立审计准则组提出独立审计准则备选项目,经两个专家组论证后,征求有关方面意见,由财政部批准是否立项。

(2)拟定初稿并征求意见。中国独立审计准则组根据确定的项目,收集、研究国外职业会计组织的执业准则、会计师事务所内部业务规范及相关资料,并通过调查研究后,起草初稿,征询专家组和有关方面的意见,为财政部提供征求意见稿,并广泛征求各地方注册会计师协会、会计师事务所、有关部门、科研院校等机构的意见。

(3)修改定稿。经过多次征求意见,中国独立审计准则组根据修改意见,修改征求意见稿,征询专家咨询组及有关方面意见后定稿并报财政部。

(4)发布实施。由财政部发布独立审计准则,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及各地协会及各会计师事务所贯彻执行。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及各地方注册会计师协会负责贯彻实施中国独立审计准则,并对其执行情况进行必要的监督、检查。各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注册会计师、业务助理人员按中国独立审计准则要求执行各项独立审计业务。

2.中国独立审计准则的目标。

中国独立审计准则所致力于达到的目标为:

(1)建立注册会计师执行独立审计业务的权威性标准,规范注册会计师执业行为,促使注册会计师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基本原则,有效地发挥其鉴证和服务作用;

(2)促使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按照统一的执业标准执行独立的审计业务,提高业务素质和执业水平;

(3)明确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4)促进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标准与国际审计准则协调,使中国注册会计师按照国际通行的执业标准执行独立审计业务,推动中国注册会计师走向世界。

3.中国独立审计准则体系的基本内容及机构。

中国独立审计准则是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规范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适用于注册会计师执行独立审计业务的全过程,注册会计师对中国境内任何单位的会计资料进行独立审计时,无论该单位是否以盈利为目的,也不论其规模大小和法定组织形式,只要审计是以表示意见为目的,都应采用独立审计准则。注册会计师在从事会计咨询和服务业务时,也可以应用该准则。

中国独立审计准则由以下三个部分组成:

(1)独立审计基本准则。独立审计基本准则是独立审计准则的核心,是对注册会计师的任职条件、执业行为的基本规范,是制定独立审计具体准则、实务公告和执业指南的基本依据。

(2)具体准则与实务公告。

独立审计具体准则是依据独立审计基本准则制定的,它们对注册会计师执行各项独立审计业务,出具审计报告的格式的具体规范,它应包括:一般准则,如独立审计为基本准则、培训与教育准则、独立性准则等;业务准则,如审计业务约定书、审计计划、审计抽样、审计证据、审计工作底稿、验资准则、会计报表审计准则、合并会计报表准则等;报告准则,如度年会计报表审计报告准则、特殊目的审计报告准则及管理建议书准则等等。

独立审计实务公告是对注册会计师执行各特殊行业、特殊目的、特殊性质的审计业务的具体规范。

(3)执业规范指南。它是依据独立审计基本准则、具体准则和实务公告制定的,对独立审计具体准则、实务公告的具体解释和补充说明。它为注册会计师及业务助理人员在执行实际业务时、分析处理实际问题,提供可供操作的指导意见。

独立审计基本准则、具体准则以及实务公告具有法律效力,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在执业中必须遵守有关规定,而执业规范指南则是为注册会计师执行独立审计业务、出具审计报告提供可供操作的指导意见,不是法定要求。

1995年1月,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已拟定10个独立审计准则初稿,正在广泛地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它们是《中国独立审计准则序言》、《独立审计基本准则》、《会计报表准则》、《验资准则》、《审计业务约定书准则》、《审计计划准则》、《审计抽样准则》、《审计证据准则》、《审计工作底稿准则》及《审计报告准则》等等,这些准则有可能在1995年内予以正式公布,届时将标志着中国独立审计准则的诞生,这将是中国注册会计师发展史上的一件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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