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贸企业会计基本要素与会计科目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企业管理出版社《涉外会计实用手册》第98页(1900字)
一、会计基本要素
“要素”一词,即指构成事物的必要因素。会计基本要素则应理解为会计对象的基本组成部分。在会计核算中,会计科目就是会计对象的具体化,是用来反映资金运动涉及的各个具体核算项目。会计科目的种类繁多,内容各异,如果混淆不清,便无法提供有效的会计资料。为准确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首先把会计科目划分为若干类别。
会计基本要素如何确定,划分几类,在理论上还存在一定的分歧。主要有“三要素说”、“四要素说”、“五要素说”。“三要素说”主张会计基本要素分三大类:一是资产,二是负债,三是资本。“三要素说”也承认还有收入和费用两个要素与资产、负债和资本同样具有重要意义,但是没有赋予收益与费用的独立地位,而是把它作为资本的分支,纳入资本要素之中。“四要素说”是以资产、负债(包括资本)、收入、费用为会计基本要素。对企业来说,借入款项和业主投资都可以说是负债,一个是外部负债,一个是内部负债。“五要素说”把会计基本要素划分为资产、负债、资本(或称业主权益)、收入、费用五大类,以上划分方法表面看来好象有所不同,但究其实质它有一个共同点,即都没有否认资产、负债、资本、收入、费用属于会计基本要素。反映在会计报表框架上更为显着,资产负债表的左方为资产方,右方为负债与资本方;损益表则包括收益与费用两大项目。因此,“五要素说”在会计基本要素分类问题上处于主导地位。
二、会计科目
前述五类会计基本要素,都具有鲜明的会计主体性。资产是企业所拥有的财产物资和债权,构成企业进行和平经营的物质基础。负债是计量所承担的能以货币计量、将以资产或劳务偿付的义务。资本是企业资产的内部来源,即业主权益,表示企业负有“将本图利”的重要义务。收入是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所创造的资产来源,是补偿资金耗费和维护资本与负债的保证,是企业赖以持续经营的根本条件。费用是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必然发生的资金耗费,是企业创造收入的必要条件。没有费用就不可能获取收益。这五项会计基本要素就是会计核算的主要对象。
在会计工作中,资产的种类繁多,负债的来源不一,资本的名称及内容也不同,收入与费用的名目也不在少数。在会计上为了提供系统的、有效的会计资料,首先要进行综合的和详细的分类核算。上述五项会计基本要素可以认为是对会计对象的第一级分类。会计科目则属于第二级分类,还要有第三级分类,称为子目。会计科目是会计核算的基点。因此,会计科目的适当设置具有重要的意义。
会计科目的设置,一要符合我国会计工作的要求;二要靠拢国际上的会计惯例;三要适应企业业务性质的特点。1992年5月23日我国财政部、国家体改委发布的《股份制试点企业会计制度》,将会计科目分为:资产、负债、股东权益、成本、损益五大类。对每一大类会计科目还可以再分为若干小类,如资产大类又可分为流动资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及其他资产、待处理财产损失等五小类;负债大类又分为流动负债和长期负债两小类;损益大类又可分为营业损益和营业外收支两小类。
外贸企业属于商品流通企业,应贯彻执行财政部制定的《商品流通企业会计制度》。该制度已于1992年12月30日发布,并在1993年7月1日起开始执行。该制度规定的会计科目表列图表2-1-3所示。
图表2-1-3
商品流通会计科目表
需要说明的是上列会计科目,企业没有相应会计事项的,可以不设。企业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增设下列会计科目:
(1)企业如发行一年期以下的短期债券,可增设“应付短期债券”科目。
(2)企业还有未包括在会计科目表内的其他资产和其他负债,可增设有关会计科目进行核算。
(3)企业也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设置一些表外科目,诸如“外汇收入”、“外汇支出”、“外商来料”、“临时租入固定资产”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