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付款项的核算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企业管理出版社《涉外会计实用手册》第325页(2625字)
外商投资企业的预付款项包括预交所得税、预付货款(预付定金)、待摊费用等。
一、预交所得税
按照税法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和地方所得税,按年计算,分季预缴”。因此企业应设置“预交所得税”科目核算分季预缴的所得税。具体帐务操作如下:
(1)预交时应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预交所得税 ×××
贷:银行存款 ×××
(2)年度终了,企业应按税法规定计算全年应交的所得税,并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未分配利润 ×××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科税(全年应交数) ×××
(3)将本年已预交的所得税金额与应交税金对冲,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预交数) ×××
贷:预交所得税 ×××
如预交数大于应交数,只将本年应交的部分对冲,在这种情况下,“预交所得税”科目年末表现为借方余额,反映本年度多交的所得税。
二、预付帐款(预付定金)的核算
企业可设置“预付款”(或预付定金,下同)科目核算预付给供应单位的货款(定金)。
[例11]维妮尔公司拟购买一批原材料,价款20000元,预付帐款4000元。其帐务处理如下:
①付款时,记:
借:预付帐款 4000.00
贷:银行存款 4000.00
②收到货物时,按全部货款,记:
借:材料采购(等) 20000.00
贷:应付帐款 20000.00
③然后将预付的货款与应付帐款对冲,记:
借:应付帐款 4000.00
贷:预会货款 4000.00
④支付余款时,记:
借:应付帐款 16000.00
贷:银行存款 16000.00
维妮尔公司也可以不设“预付货款”科目,而通过“应付帐款”科目核算预付的货款,如前述其帐务处理如下:
①付款时,记:
借:应付帐款 4000.00
贷:银行存款 4000.00
②收到货物时,记:
借:材料采购(等) 20000.00
贷:应付帐款 20000.00
③支付余款时,记:
借:应付帐款 16000.00
贷:银行存款 16000.00
三、待摊费用
企业应设置“待摊费用”科目核算已经支出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分别负担的各项费用,诸如待摊保险费、待摊租金、待摊税金等,其帐务处理过程如下:
(1)支出时按实际支出数,记:
借:待摊费用 ×××
贷:银行存款(等) ×××
(2)摊销时根据受益期计算的摊销数,记:
借:(有关费用) ×××
贷:待摊费用 ×××
本科目核算经常性发生的,且一般在较短期间内摊完的费用。对于有些一次性的、金额较大、且摊销期较长的支出,诸如租入固定资产改良工程支出、公用设施支出、电话初装费等,在其他资产类的“其他递延支出”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