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资企业在建工程的核算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企业管理出版社《涉外会计实用手册》第350页(5546字)
外商投资企业在建工程是指外商投资企业进行的建筑工程和安装工程,内容包括新建、改建、扩建及设备安装,以及对固定资产进行技术改造的工程,就施工过程来说,在建工程包括施工前准备,正在施工中和虽已完工但尚未交付使用的基建工程。与业务经营支出不同,在建工程支出属于资本支出,不能计入当期成本,而应设置“在建工程”帐户单独进行核算,它既是资产类帐户,又是成本计算帐户,在该帐户下,需设置“建筑工程”,“设备安装工程”,“已完工程”,“待安装设备”,“工程用材料”,“预付工程价款”,“工程管理费”等。可见“在建工程”帐户核算的内容很广,包括建筑安装工程成本核算、已完工程建设成本核算、库存设备和材料核算、工程价款结算核算,以及工程管理费的核算。外商投资企业的基建工程,可采取自营或出包的方式进行建设。
一、自营工程的核算
自营工程是指企业自行成立施工单位,自行组织施工。
[例19]亚细亚日用化工公司1994年7月1日向国外某银行借款2000000美元进口设备一台,借期1年,利率10%,当日美元汇率8.25。所购设备拟自行安装,其帐务处理如下:
(1)借入设备款项时,记:
借:银行存款——美元户 US$2000000 @8.25 ¥16500000.00
贷:长期借款——某银行——美元户 US$2000000 @8.25 ¥16500000.00
(2)根据设备验收清单和银行付款凭证,记:
借:在建工程——待安装设备 ¥16500000.00
贷:银行存款——美元户 US$2000000 @8.25 ¥16500000.00
(3)由银行支付该设备的工商统一税、国内运费等共计人民币20000元,记:
借:在建工程——待安装设备 ¥20000.00
贷:银行存款——人民币户 ¥20000.00
(4)工程开工,领用该设备时,记:
借:在建工程——设备安装工程 ¥16520000.00
贷:在建工程——待安装设备 16520000.00
(5)7月末按国家外汇牌价调整购买设备借入款项的人民币金额,应将因调整而产生的汇兑损益计入固定资产的购建成本,假定当月月末汇率为8.27,应调整金额为2000000×8.27-1650000=40000元,记:
借:在建工程——设备安装工程 ¥40000.00
贷:长期借款 ¥40000.00
(6)工程领用有关材料计人民币40000元,记:
借:在建工程——设备安装工程 ¥40000.00
贷:在建工程——工程用材料 ¥40000.00
(7)结转安装工人及基建管理人员工资,其中工人工资24000元,管理人员的工资8000元,记:
借:在建工程——设备安装工程 ¥24000.00
在建工程——工程管理费 ¥8000.00
贷:应付工资 ¥32000.00
(8)支付安装工程所用的水电及其他动力费用共计10000元,其中安装工地用9200元,管理部门用800元,记:
借:在建工程——设备安装工程 ¥9200.00
在建工程——工程管理费 ¥800.00
贷:银行存款——人民币户 ¥10000.00
(9)8月末,按当月月末汇率调整设备借款的人民币金额,假定月末汇率8.26,应调整的金额为:2000000×8.26-16540000=-20000,记:
借:长期借款 ¥20000.00
贷:在建工程——设备安装工程 ¥20000.00
(10)结转工程管理费,假定企业只有这一项在建工程,全部管理费用由该工程负担,记:
借:在建工程——设备安装工程 ¥8800.00
贷:在建工程——工程管理费 ¥8800.00
(11)该设备安装完毕,进行试运转,共发生各项支出40000元,试车产品收入10000元。
在工程运转中生产出可以对外销售的产品,应单独计算其损益,如为亏损,应将亏损部分计入工程成本,如为盈利,则视同企业营业利润核算。
上述设备试运行净亏损30000元,记:
借:在建工程——设备安装工程 ¥30000.00
贷:银行存款——人民币户 ¥30000.00
(12)9月20日该设备试运转验收合格,计算并结转已完工程成本16652000,记:
借:在建工程——已完工程 ¥16652000.00
贷:在建工程——设备安装工程 ¥16652000.00
(13)上述已完工设备安装工程办好竣工决算,并交付使用,记:
借:固定资产——机器设备 ¥16652000.00
贷:在建工程——已完工程 ¥16652000.00
二、出包工程的核算
出包工程指企业与专业建筑单位签订合同,将企业的基建项目,发包给施工单位。预先支付一部分工程款,待完工后再结清其余部分。
在建工程的出包方式有二种,即全出包和半出包。全出包是指从工程材料的采购、工程的具体施工、工程的费用开支以及工程管理一并包给承建单位,即所谓包工包料。半出包是指企业自行采购工程材料,而由承建单位负责工程施工,即所谓包工不包料。下面举例说明全出包在建工程的核算。对半出包在建工程,可参照自营和全出包工程的核算。不再赘述。
[例20]长虹公司将一幢新厂房的建筑包给吉安市建筑工程公司,预计工程造价1000000元,承包合同规定,预先支付工程价款的25%,其余部份按工程进度支付。其帐务处理如下:
(1)预付工程款时,记:
借:在建工程——预付工程价款 ¥250000.00
贷:银行存款——人民币户 ¥250000.00
(2)施工单位报来工程进度,计300000元,予以支付,记:
借:在建工程——预付工程款 ¥300000.00
贷:银行存款——人民币户 ¥300000.00
(3)施工单位又报来本期工程进度,计300000元,扣还预付工程款150000元,其余以银行存款支付,记:
借:在建工程——预付工程款 ¥150000.00
贷:银行存款——人民币户 ¥150000.00
(4)工程完工验收合格,结算其余工程款时,记:
借:在建工程——建筑工程一厂房 ¥1000000.00
贷:在建工程——预付工程款 700000.00
其他应付款——应付工程价款 ¥300000.00
支付时,记:
借:其他应付款——应付工程价款 ¥300000.00
贷:银行存款——人民币户 ¥300000.00
(5)结转工程成本时,记:
借:在建工程——已完工程 1000000.00
贷:在建工程——建筑工程——机加厂房 ¥1000000.00
(6)厂房交付使用时,记:
借:固定资产——厂房 ¥1000000.00
贷:在建工程——已完工程 ¥1000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