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公积的核算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企业管理出版社《涉外会计实用手册》第371页(1219字)
资本公积是投资人权益的组成部分,其主要包括捐赠公积、资本折算差额和资本溢价三项内容。
一、捐赠公积
捐赠公积是指企业因接受外界的现金或者实物捐赠而增加的投资人权益。企业接受捐赠的资产如为固定资产,通常有三种核算方法
方法一是资产不记入企业帐,作帐外资产处理,也不计提折旧。主张这种作法的理由是企业没有花费支出,所以也不应将资产价值转移为成本费用。这种作法的缺陷一是不利于对资产的管理。
方法二是由于一部分物化劳动没有计入产品成本,而使产品成本偏低。在实际中,有些企业接受捐赠的资产是重要生产手段,例如一条生产线,一座实验室等等,对这类资产不计折旧,就不能进行再生产,同时由于产品成本不实,也不利于产品售价的正确制定。
方法三①是以象征性价格(1元)入帐,这是为了便于对资产的保管和使用进行会计监督,但对固定资产仍然存在不能计提折旧的缺点。②是以客观价格或作价入帐,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
现行会计制度和税法都规定捐赠的资产(包括固定资产、现金或其他物资)都应按客观价格入帐,固定资产可以计提折旧。
企业对捐赠资产入帐时,借记资产科目,贷记权益,通过“资本公积”科目核算,下设“捐赠公积”明细科目。
二、资本折算差额
资本折算差额是指投资时,由于有关资产帐户与实收资本帐户所用的折合汇率不同而产生的记帐本位币差额(借贷方差额),不作汇兑损益,而作为资本折算差额记入权益方,通过“资本公积”科目核算,下设“资本折算差额”明细科目。
三、资本溢价
资本溢价是指投资人缴付的出资额大于注册资本的差额。通常在第三方参股,或现有投资人单方增资或不同比例增资的情况下发生。
[例10]中美合资美达公司的注册资本为900万人民币元,双方各占50%,帐面有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和未分配利润共200万元。现有第三方(日方)要求参股,拟占1/3份额,企业拟增资450万元,注册资本增加为1350万元。由于企业有内部积累,第三方参股后,此项积累为三方所共有,因此日方要占注册资本的1/3,不能只出资450万元,至少要出500万元甚至更多,才是公平合理的。高于450元的部分即为资本溢价,记入“资本公积”科目,下设“资本溢价”明细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