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款结算方式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企业管理出版社《涉外会计实用手册》第535页(1570字)

在出口业务中,除广泛采用信用证及托收方式以外,汇款结算也是国际贸易中经常使用的结算方式之一。这是买卖双方通过银行以汇款来结清货款的结算方式。

汇款结算方式以货款交付与货物运送先后时间,可以分为先收款后交货和先交货后收款两种。前一种在银行结算业务中简称为预收货款,又叫先结后出;后一种简称为货到付款,又称先出后结,这两种方式都建立在商业信用基础之一。

一、预收出口货款

预收出口货款是进口商不通过银行开信用证,在出口商未发货前先将货款的全部或一部分由银行交出口商,由出口商收到货款后,按合约规定立即或在一定时间内备货出运的一种结算方式。

预收出口货款一般无息,对进口商来说,不但积压了资金,损失了利息,而且有遭出口商收到预付货款后,不按合约规定如期交货的风险。故在一般情况下,进口商不轻易接受这种方式,只是在以下几种特殊情况下才采用:

(1)对国内市场急需的畅销商品,进口商为了取得较好的利润,迫切需求进货;

(2)出口商对进口商的资信不太了解,初次成交,顾虑进口商收货后不履行合约,为了收汇安全,以预收货款作为发货保证,实际上是预收定金;

(3)进口商是出口商的国外联号,用以调拨资金。

国外进口商为了保障本身权益,在汇出预付货款时往往规定了解付条件,汇入行应严格按汇款解付条件办理存款结汇。若汇入的预收货款不附带解付条件,汇入行收到后应立即解付。

预收出口货款是通过汇款方式办理,其核算手续及会计分录按汇入汇款核算手续办理。

二、自寄单据

1.先出后结

先出后结是出口商在货物出运时,将货运单据不经银行而直接随货交进口商,进口商收到货物后,按规定的价格、期限将货款通过银行汇付出口商的一种特定结算方式。由于先出后结是延付货款,不但积压了出口商的资金,而且负有进口商收货后不按期付款的风险,因而这种结算方式极少采用。

2.寄售

寄售是出口商先将货物运到国外,委托国外特约商人作为卖方在当地的代理人或经纪人,按照规定的条件将货物出售并在货款中扣除佣金后,将净数通过银行汇付出口商的一种结算方式。

寄售货物的售价事先不能确定,只能按协议规定的作价方法。(1)最低价限;(2)授权经纪人根据当地市场情况自由作价;(3)出售前须征得委托人同意的售价。货价涨落、售货盈亏全由委托人或出口商负责。货物销售后全靠商业信用作为付款保证,且收汇金额、期限均不能事先确定,在一定程度上失去了收汇主动权,出口商所承担的风险较“先出后结”更大。因此,适用于寄售方式出口的商品范围不广,一般只限于:(1)介绍新产品到国外市场开拓销路;(2)出口剩余货物,数量过少或质量过次,价格不稳定,国外进口商不愿购者;(3)开辟国外新的销售市场,起广告宣传作用。

“先出后结”和“寄售”偿付出口公司的货款均通过银行汇付,其核算手续可按汇入汇款的核算手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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