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入资本的核算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企业管理出版社《涉外会计实用手册》第661页(4278字)

一、投入资本概述

1.投入资本的性质与内容

投入资本是指投资人投入企业的资产,是投资人对企业筹集注册资本的出资额,是企业注册登记的法定资本总额的来源。外汇银行要开展业务经营,必须拥有一定数量的资本金。所谓资本金,是指外汇银行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注册资本。

外汇银行筹集的资本金分为国家资本金、法人资本金、个人资本金和外商资本金等。国家资本金是指有权代表国家投资的政府部门或者机构以国家资产投入外汇银行形成的资本金;法人资本金是指其他法人单位以其依法可以支配的资产投入外汇银行形成的资本金;个人资本金是指社会个人或者本企业内部职工以其合法财产投入外汇银行形成的资本金;外商资本金是指外国投资者以及我国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投资者以其资产投入外汇银行形成的资本金。

外汇银行筹集的资本金,可以采取现金和实物资产方式,也可以采取无形资产方式,还可以采取发行股票等方式。采取实物和无形资产方式筹集的资本金,按照评估确认或者合同、协议约定的价值计价;采取发行股票方式筹集的资本金,按照股票面值计价;外汇银行的出资各方不得违约逾期缴足资本金,不得随意抽走投资。外汇银行收到投资人缴来的资本,必须聘请注册会计师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再由外汇银行发给投资人出资证明书。投资人根据出资合同、章程或协议规定,实际缴纳外汇银行的资本额称为实收资本(Paid in capital)。外汇银行资本金按规定可以一次筹集,也可以分期筹集。实收资本与注册资本一致,是我国确定资本金的原则。

2.投入资本的最低限额

外汇银行要开展信用业务,就必须建立良好的信誉,以便在社会上取得高度的信任。资本金的多少,标志着银行资金实力是否雄厚,反映了银行承担风险能力的大小。因此,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分别对设立金融企业或经营外汇业务规定了资本金的最低限额。

(1)设立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其资本金最低限额为:①设有分支机构的全国性银行,其最低实收资本为20亿元人民币;不设立分支机构的全国性银行,其最低实收资本为10亿元人民币;区域性银行的最低实收资本为8亿元人民币;合作性银行的最低实收资本为5亿元人民币。②设立全国性信托投资机构,其最低实收资本为1亿元人民币;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经济特区设立信托投资机构,其最低实收资本为5千万元人民币;设立融资租凭机构其最低实收资本为3千万元人民币;设立财务公司,其最低实收资本为5千万元人民币。

(2)经营外汇业务的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其外汇现汇资本金或营运资金最低限额为:①全国性银行有50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货币的实收外汇现汇资本金;区域性银行有20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货币的实收外汇现汇资本金;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银行分支行有5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货币的实收外汇现汇资本金;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全国性银行的分支行有2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货币的实收外汇现汇营运资金;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区域性银行的分支行有1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货币的实收外汇现汇营运资金。银行的外汇现汇实收资本金或者营运资金可以高于上述规定的法定数额。②全国性非银行金融机构有15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货币的实收外汇资本金;地方性非银行金融机构有75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货币的实收外汇现汇资本金。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外汇现汇实收资本金可以高于上述规定的法定数额。

二、投入资本核算实例

为了集中反映外汇银行所有者投入资本,新会计制度规定设置“实收资本”总帐科目,并要求按投资人设置明细科目。这一科目核算的资金是所有者权益的核心部分,体现了资本的本质属性,表明了所有者对外汇银行应负担的义务和享有的权利。

当外汇银行收到投资人投入的房屋、设备等实物,应按投出单位的帐面原价,借记“固定资产”等科目,按确认的价值,贷记“实收资本”科目,按帐面原价大于确认价值的差额,贷记“累计折旧”科目。如果确认价值大于帐面原价,则应按确认的价值,借记“固定资产”等科目,贷记“实收资本”科目。外汇银行将资本公积、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时,借记“资本公积”、“盈余公积”科目,贷记“实收资本”科目。当外汇银行按法定程序报经批准减少注册资本时,应借记“实收资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该科目余额在贷方,表示投资者对外汇银行投入的原始资本数额。对投入外汇银行的资本还应设置“投入资本备查簿”,详细记录核定的资本总额、各投资人的出资比例和认缴的资本总额等。

外汇银行因其组织形式和经营方式不同,对所有者投入资本的帐务处理也有所不同。现分述如下:

(一)国有外汇银行

国有外汇银行是指其资产的所有权归国家所有。国有外汇银行投入资本的主体是国家投入资本,其资本来源的主要途径是通过财政部门从财政预算中拨付。

1.国家直接拨入资本的会计核算

[例1]某国有外汇银行直接收到国家投入的货币资金30000000元;新建营业用房2幢,价值24000000元;各种不需要安装设备原值12000000元,已提折旧600000元;以及土地使用权,投资作价1500000元。其会计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 ¥30000000

固定资产 ¥36000000

无形资产 ¥1500000

贷:实收资本——国家资本 ¥66900000

累计折旧 ¥600000

2.其他单位投入资本的会计核算

[例2]某国有外汇银行收到其他投资人投入的现金9000000元,均已存入开户银行。其中,银行业投资人投入6000000元,金融性公司投资人投入3000000元。其会计分录如下:

借: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6000000

银行存款 ¥3000000

贷:实收资本——××银行资本 ¥6000000

——××公司资本 ¥3000000

(二)股份制外汇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是国际上公认的最重要的一种企业组织形式和经营方式。它是指依法由若干股东发起的,全部注册资本由等额股份构成并通过发行股票(或股权证)筹集资本,股东以其所认购的股份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的法人组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的规定,商业银行可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要求组建。即通过发行股票(或股权证)的方式筹集资本,股东凭持有的股票行使权利、享受法定的权益、承担相应的义务;股东的主体可以是自然人和法人,也可以是政府。

股份制外汇银行为了核算发行股票的面值,应设置“股本”科目,并按国家股、法人股、职工股及外资股设置明细科目。

1.面值发行

若公司发行股票取得的收入等于股本总额,则称为面值发行。

[例3]某股份制外汇银行以面值发行10元股票150000股。其会计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 ¥1500000

贷:股本 ¥1500000

2.溢价发行

若公司发行股票取得的收入高于股本总额,则称为溢价发行。股票溢价发行收入应记入“资本公积”科目。

[例4](续上例)假设银行以每股15元的价格发行,应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 ¥1125000

贷:股本 ¥750000

资本公积 ¥37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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