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会计准则公告前言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企业管理出版社《涉外会计实用手册》第837页(3522字)

本前言用以说明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C)的目标和工作程序,并说明国际会计准则公告的适用范围和权威性。本前言于1982年11月批准,1983年1月公布,代替1975年1月公布(1978年3月修订)的前言。本前言经过批准的文本是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公布的英文本。

1.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成立于1973年6月29日,是澳大利亚、加拿大、法国、联邦德国、日本、墨西哥、荷兰、英国和美国的会计界团体之间达成一项协议的结果。经过修改的协议和章程签署于1982年11月。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由理事会执行日常工作。理事会最多包括十三个国家的代表和四个在财务报告方面利益相关的组织的代表。

一、目标

2.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在章程中规定的目标是:

“(a)根据公众利益,制定和公布编报财务报表应当遵循的会计准则,并推动这些准则在世界范围内被接受和遵守,

(b)为改进和协调与编报财务报表有关的条例、会计准则和程序进行广泛的工作。”

3.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和国际会计师联合会之间的关系,为双方达成的《双边协定》所确认。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的全体成员(与国际会计师联合会的成员相同)在协议修订本中承认,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在制定和发布国际会计准则上有充分和完全的自主权。

4.全体成员同意通过承担以下义务来支持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的目标:

“在各自的国家内公布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理事会批准发布的每项国际会计准则,并尽力做到以下各条,以支持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的工作:

(1)保证公布的财务报表在所有带有重要性的方面均遵守国际会计准则,并且注明遵守国际会计准则的事实。

(2)劝说政府和准则制定机构,公布的财务报表应当在所有具有重要性的方面都遵守国际会计准则。

(3)劝说管理证券交易市场和工商业界的机关,公布的财务报表应当在所有具有重要性的方面都遵守国际会计准则,并且注明遵守国际会计准则的事实。

(4)保证审计员对于财务报表能在所有具有重要性的方面都符合国际会计准则,而使他们自己感到满意。

(5)在国际上提倡接受和遵守国际会计准则。”

二、公布的财务报表

5.2和4段所用的“财务报表”一词,包括资产负债表、收益表或损益表、财务状况变动表和标明作为财务报表一部分的附注、其他报表和说明材料。通常,财务报表是每年提供或发表一次,并由审计员就其作出报告。国际会计准则适用于任何商业、工业或营业性企业的这种财务报表。

6.这些企业的管理部门可以根据许多不同的办法,编制最适合自己内部管理使用的财务报表。但在财务报表发给他人时,例如在分发给股东、债权人、雇员和一般公众时,则应当符合国际会计准则。

7.编制财务报表和恰当地提供资料,都是企业管理部门的责任。审计员的责任是对财务报表提出意见并作出报告。

三、会计准则

8.在每一国家内,当地条例在不同程度上管理着财务报表的发布。这类当地条例包括有关国家中管理机关颁发的会计准则和职业会计团体公布的会计准则。

9.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成立以前,多数国家公布的会计准则之间在形式和内容上经常发生差别。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注意了解在各个题目上已经发布的征求意见稿或会计准则,并在此基础上制定供全世界范围采纳的国际会计准则。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的目标之一,是尽可能地协调不同国家之间相互分歧的会计准则和会计政策。

10.在执行修改现存准则和制定关于新题目的国际会计准则的任务中,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集中在主要问题上。因此尽量不使国际会计准则过于复杂,以至不能在世界范围内有效地推行。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发布的国际会计准则经常得到复查,以便考虑当前的状况和更新的需要。

11.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发布的国际会计准则,并不凌驾于上述8段中提到的在一个特定国家内管理财务报表发布事宜的当地条例之上。根据本前言的解释,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成员的义务规定,如果在一切具有重要性的方面都已遵循国际会计准则,就应当公布这一事实。在当地条例与国际会计准则要有不同的规定时,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的当地成员应当尽力向有关当局说明与国际会计准则协调的益处。

四、准则的适用范围

12.具体的国际会计准则在应用方面的任何限制,都在有关的准则公告中加以说明。国际会计准则不准备用于不重要的项目。国际会计准则应从准则中规定的日期开始实行,如无相反说明,就不追溯到前期。

五、工作程序——征求意见稿和准则

13.一致同意的工作程序是,选择一些题目由筹划小组去做详细研究。通过研究产生对一个特定题目的征求意见稿,供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理事会考虑。征求意见稿如经理事会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便分发给会计界团体,并且给政府、证券市场、管理机构、其他机构和其他利益有关方面。每一征求意见稿均给有适当的考虑和评议时间。

14.自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顾问组从一九八一年组成以来,他们的意见在各个重要决策阶段都得到了考虑。

15.然后,由于公开征求而收到的意见和建议便交由理事会审查,并根据需要修改征求意见稿。经修改的征求意见稿如取得理事会四分之三以上的批准,即可作为国际会计准则发布,并自准则中规定的日期起开始生效。

16.在上述过程的某些阶段,为了促进某一问题的讨论,或为了给发表意见留出适当的时间,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理事会可以决定发布讨论稿。讨论稿须经理事会以简单多数批准。

六、投票

17.在上述13至16段所指的投票中,向理事会派出代表的每个国家和每个组织可有一票。

七、文字

18.被批准的征求意见稿或标准的文本。是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发布的英文本,在理事会的许可下,各成员负责准备征求意见稿和准则的译本,这些译本可以用成员的本国文字发布。译本应注明负责翻译的会计界团体的名称,并说明是经批准文本的译本。

八、国际会计准则的权威性

19.不论是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还是会计职业界,单就其自身而言,都无权强制执行国际协议或要求遵守国际会计准则。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努力的成功与否,要依靠许多不同的利益相关集团在自己管辖范围内采取行动,来承认和支持其工作。在世界上多数国家中,会计职业界都有其声望和地位,这对委员会努力的成功具有重大的影响。

九、结论

20.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全体成员相信,在他们的国家采用国际会计准则并公布遵守准则的情况,在今后年代中会发生重大影响。财务报表的质量将会改进,可比程度将会增加。财务报表在全世界范围内的可信程度以及由其带来的有用程度都将得到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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