冲剂(颗粒剂)、口服液
出处:按学科分类—医药、卫生 中医古籍出版社《简明家庭中医药便览》第213页(1264字)
冲剂(颗粒剂)、口服液都是新剂型。
冲剂(颗粒剂),是煎煮或其它提取工艺后,加矫味剂、赋型剂等制成的颗粒状制剂。或称颗粒剂。这种剂型携带方便,服用时或放在口内,用水冲服或预先溶在水中,饮服。一般不需另行加热处理。
由于矫味剂(通常是加糖)难免增加较多的体积,而且糖也不是完全没有生物活性,从减少体积,减肥、防龋等考虑,从保持原处方的性味药性考虑,现在多尽量减少用糖矫味,或者不用糖,或者改加其它非糖甜味剂,称为无糖冲剂(颗粒剂)。无糖或低糖冲剂(颗粒剂)一次服用的体积小,容易冲服,但其味道有时不如有矫味的好。
我国药典规定,冲剂除去包装,实际称量,其差异限度不得超过上、下5%,超出差异限度的,10份中不得多于2份。因此,按照包装标示量服用,可以不用自己再称量。如果小儿服用较小剂量,也可用丸剂研粉分份的方法,分成若干份分服。
冲剂(颗粒剂)虽说是经过一定工艺提取,但加热水冲溶时,并不要求形成澄明的溶液。我国药典规定:颗粒状冲剂10g加热水200ml,或是块状冲剂加20倍重量的热水,搅拌5分钟,可溶性冲剂应全部溶化,但允许有轻微混浊;混悬性冲剂只要求混悬均匀,但均不得有焦屑等异物。
除有特殊规定外,冲剂(颗粒剂)都应该密闭贮藏。如果在存放过程中,颗粒状冲剂结块,或潮解,或软化,或者色泽不一,提示可能变质,最好不再服用。
口服液实际是单包装的合剂。合剂系指药材用水或其它溶剂,采用适宜方法提取,经浓缩制成的内服液体制剂(《中国药典》)。
口服液用小安瓿或小玻瓶分装,安瓿服用时用砂轮割开,用吸管吸服。但由于割开安瓿要求较熟练的技术,失误时容易破损,或者将碎玻片落入液体内,造成污染,细小碎玻片吸入体内会造成不应有的损伤,近年来这类包装基本淘汰不用。现时的口服液多用易拉薄金属封装橡胶瓶塞。服用时拉开封装金属片,可以打开一次服用;或用吸管从瓶口直接刺穿封装金属薄层吮吸药液。
口服液是液体制剂,国家药典要求,应在清洁避菌的环境中配制,及时灌装于无菌的净洁干燥容器内。因此,口服液应该是无菌、无污染的,但由于是中药制剂,大多数成分复杂,常会有各种大分子成分,不能保证液体绝对澄明。封装的口服液中,药典允许有微量轻摇易散的沉淀。但如果出现大量的沉淀,或者沉淀呈颗粒状,振摇后仍不散开混悬,则属于异常。特别是盒装的多支口服液小瓶或安瓿互相比较,澄明度、颜色、沉淀量出现明显差异时,至少说明同批产品质量不稳定,当然更不允许发生霉变,应拒绝服用。有溢漏、破损的口服液包装,提示可能有污染,不宜服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