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工业技术 企业管理出版社《工程师手册》第121页(259字)
协调原则指的是在制定(修订)标准时、为了一定的目的,在一定的时间和范围内,使标准化对象内、外相关的因素相互协调一致。换言之,协调就是各种因素作用的相对平衡,体现为一种相对稳定的秩序。平衡是有条件的,相对的,协调是多方面的。从各个大的方面协调到具体参数间的协调,包括概念之间的协调,也包括标准之间以及部门、企业之间的协调。
协调的根据是生产实践、科学实践和前人的可靠经验。因而,这种协调是人为的,但应尽可能符合客观规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