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标、计划及实施领导
出处:按学科分类—工业技术 企业管理出版社《工程师手册》第578页(2380字)
保证和提高产品质量是企业的一项根本任务,也是全面质量管理的总目标。企业的质量保证体系就是为了实现这个总目标而建立起来的。但是,要使质量保证体系协调而有效地运转,就必须把总目标具体化。质量计划就是使总目标具体化并促其实现的基本手段。
1.产品质量计划包括质量赶超计划、质量指标计划和质量改进措施计划
(1)产品质量赶超计划。即根据用户需求和技术发展方向编制新产品试制、投产和老产品改造的赶超计划。应选定国内外先进水平的具体目标,并规定有时间、进度的要求。
(2)质量指标计划。在企业综合经济计划中,要体现“质量第一”的方针。根据具体情况,还要制订和考核一等品率,优质品率计划。
(3)质量改进措施计划。根据产品发展和质量指标计划的要求,确定全年和季度的质量改进措施项目和主要负责部门。
2.搞好质量计划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要明确质量目标的概念。质量目标就是企业在一定时期内质量管理要达到的一定水平,或者说是某种产品的质量要求。这种要求随着时间、情况以及产品种类的不同而变化。质量目标,它可以是某项产品达到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又可以是某项产品赶超国内外先进水平,等等。
(2)质量计划的形式和内容应该同质量目标上一致。也就是说,既要有综合的质量计划,也要有分项目、分部门(车间)的具体计划;既要有长期规划,又要有年度、季度、月度的短期计划。
质量计划的内容一般应该包括:具体的质量目标;为实现这一目标应该完成的任务;分析执行这些任务的现实可能性,进行技术经济分析,提出保证措施;规定完成任务的具体要求等等。
(3)抓组织落实。要把各项质量计划落实到部门、班组、个人,并和考核、评比、奖惩结合起来。
3.质量管理的组织机构与质量管理小组
为了实现质量保证体系的目标和计划,使质量管理的任务得到落实,必须建立和健全专职质量管理组织机构,确定质量管理体制,包括各级质量管理机构的职责、权限及其相互关系,明确规定各部门、各类人员在实现质量总目标中必须完成的任务,承担的责任和权限。质量管理专职机构的主要职能是:在经理或厂长领导下,协助领导进行综合性日常质量管理工作;负责质量计划执行情况的综合统计与考核工作,研究和推广先进的质量控制方法;协调有关部门的质量管理工作,组织对使用效果和使用要求的调查;参与新产品的鉴定;开展有关质量的宣传教育;组织群众性质量管理活动,等等。
由于企业的规模、生产类型、工艺性质、生产技术特点等不同,质量管理的组织机构也各有不同。目前,我国很多企业在厂长直接领导下建立质量管理领导小组(或质量管理委员会),在厂部设立一个质量管理办公室,它可以代表厂长行使质量管理方面的职权,向其他科室提出有关质量管理方面的要求,负责组织、协调、督促、综合企业各部门、各级的质量管理活动,是整个质量保证体系信息反馈的中心。也有的企业设立质量保证部,行使厂长交给它的权利。
企业除在厂一级设置质量管理机构外,车间则成立质量管理小组;班组设质量管理员,从上到下形成一套完整的质量管理组织系统,执行质量保证体系的有关质量管理职能。
质量管理小组(QC小组),是指在生产或工作岗位上从事各种劳动的职工,围绕企业的方针、目标,运用质量管理的理论和方法,以改进质量(产品质量、运输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等),提高经济效益为目的,组织起来,开展活动的小组。它是开展全面质量管理的基础。
小组的组建要从实际出发,可采取自愿结合或行政组织等多种方式,可以在班组、车间(部门)内建立,也可以跨班组、跨车间(部门)。要注重发展生产现场、施工现场、服务现场的小组。小组的成员提倡工人、技术(管理)人员、干部“三结合”。小组的组长应由热心质量管理、能带领全体组员开展活动的人员担任。为便于开展活动,小组的人数以3~10人为宜,一般不应超过15人。
质量管理小组的活动,大体上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学习科学质量管理的基本知识和管理方法,提高工人群众发现、分析和解决质量问题的实际能力;
(2)运用科学的管理技术和方法,开展日常的质量管理活动,例如进行小组的定期质量分析,组织自检、互检活动,测试零件或产品的质量特性,以及组织质量攻关、技术改革、提合理化建议等活动;
(3)组织文明生产,严格贯彻执行工艺操作规程,严肃工艺纪律,注意安全生产,消除生产过程中的各种质量隐患;
(4)讲究科学生产,保持合理的、高效的正常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
(5)及时总结科学质量管理的经验和成果,组织各种生动活泼的经验交流会和成果发表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