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概念
出处:按学科分类—工业技术 企业管理出版社《工程师手册》第1152页(5004字)
1.环境规划的含义与意义
环境规划是人类为使环境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而对自身活动和环境所做的时间和空间的合理安排。
环境规划的目的在于调控人类自身的活动,减少污染,防止资源破坏,从而保护人类生存、经济和社会持续稳定发展所依赖的基础环境。历史经验证明,人类“野蛮征服”自然的时代已经结束,现在已开始进入必须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新文明时期。人类的经济和社会活动必须既遵循经济规律,又遵循生态规律,否则终将受到大自然的惩罚。环境规划就是人类为协调人与自然的关系,使人与自然达到和谐而采取的主动行动。
为达到环境规划的目的要求,在环境规划中必须包括两方面的内容:第一,要根据保护环境的需要,对人类经济社会活动提出约束要求,如实行正确的政策和措施,确立合理的生产规模、产业结构和布局,采取有利于环境的技术和工艺等;第二,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对环境越来越高的需求,对环境的保护与建设作出长远的安排与部署,如确立长远的环境质量目标,筹划自然保护和生态建设等。这两个方面互相反馈和作用,在经济发展中不断增强保护环境的能力,消除导致环境破坏的贫穷根源,同时以环境的保护和改善保障人类自身健康和经济的持续发展。
环境规划是一种克服人类经济社会活动的盲目性和主观随意性的科学决策活动,因而规划必须是科学的、合理的,环境规划不是理想化的产物,它必须符合一定历史时期的技术和经济发展水平和支持能力。因此,规划是有条件下的最优化,是一种合理的安排。
环境规划是实行环境目标管理的基本依据,是国家环境保护政策和战略的具体体现,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协调人与环境、经济与环境关系的重要手段。
2.环境规划与其他规划的关系
环境是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础和支撑条件,环境问题与经济和社会发展有紧密的联系,因而环境规划也与许多其他规划相容或相关。但是,环境规划又与这些规划有着明显的差异性,环境规划有自己独立的内容和体系。
(1)环境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是国家或区域(省域)在较长一段历史时期内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全局安排,它规定了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目标、总任务、总政策以及所要发展的重点、所要经过的阶段、所要采取的战略部署和重大政策与措施。防治环境污染、保持生态平衡,也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中所涉及的重点内容之一。
环境规划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个多层次、多时段的有关环境方面的专项规划的总称。因此,环境规划应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同步编制,并纳入其中。环境规划目标应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目标相互协调,并且是其中重要目标之一。环境规划所确定的主要任务,如重大环境污染控制工程和环境建设工程等,都应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参与资金综合平衡,保证同步规划和同步实施。
环境规划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起着重要的补充作用。环境规划的制定与实施是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目标得以实现的重要条件。
环境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关系最密切的有四个部分,一是人口与经济部分,如人口密度、素质,经济的规模及生产技术水平等;二是生产力的布局和产业结构,它对环境有着根本性影响和作用;三是因经济发展产生的污染,尤其是工业污染。这始终是环境保护的主要控制目标,四是国民经济能够给环境保护提供多少资金,这是确定和实现环境保护目标的重要保证。
环境规划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可以从环境的角度提出人口控制和经济发展的合理政策,促进生产力布局和产业结构合理化,并从预防为主的观念出发,变污染控制的尾端治理为全过程控制,将污染控制与技术改造,设备更新以及工艺改革、提高生产效益结合起来,实现环境与经济的协调发展。
(2)环境规划与城市总体规划
城市环境规划既是城市总体规划中的主要组成部分之一,又是城市建设中的独立规划。城市环境规划与城市总体规划互为参照和基础。城市环境规划目标是城市总体规划的目标之一,并参与城市总体规划目标的综合平衡和纳入其中。由于城市是人与环境的矛盾最为突出和尖锐的地方,因而城市总体规划中必须包括城市环境保护这一重要篇章。
城市总体规划是为确定城市性质、规模、发展方向,通过合理利用城市土地,协调城市空间布局和各项建设,实现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而进行的综合部署。城市总体规划侧重于从城市形态设计上落实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环境的保护与建设是其中的重要内容。
城市环境规划与城市总体规划的差异性在于,城市环境规划主要从保护生产力的第一要素-人的健康出发,以保持或创建清洁、优美、安静的适宜生存的城市环境为主要目标,是一种更深、更高层次上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要求,并含有城市总体规划所不包括的污染源控制和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和运行等内容。
城市总体规划和城市环境规划的相互关联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城市人口与经济;二是城市的生产力和布局;三是城市的基础设施建设。
城市人口和经济的规模和生产水平,决定城市对环境保护的要求,经济实力决定着环境保护投资的可能规模。城市生产力布局和产业结构,规定了环境规划的功能区划类别以及污染控制对象。城市的基础设施,如供水供能、城市排泄物的流向与处理等,是城市环境规划的重要内容和主要实施措施。
城市环境规划和制定与实施可以促进城市建设的发展,保障城市功能的更好发挥,保护城市的特色和居民的健康,使城市建设走上健康发展的道路。
环境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城市总体规划既互相联系,又互有侧重和互相区别,组成一个相互交叉和互相渗透的体系。
3.环境规划体系
以环境保护和环境建设为主要对象和内容的规划,按其时空界域和作用,又包括环境战略规划、国土环境整治规划、中长期环境规划(即通常所说的环境规划)等等,组成一个完整的环境规划体系(表8.1.1-1)。
表8.1.1-1 各种环境规划及其时空界域
环境战略规划是为确定长期的环境目标和环境保护政策而制定的。它的作用在于指导所有其他类型环境规划的制定规定环境规划的主要内容和总的方向与任务。《全国2000年环境规划纲要》即属于这一类型。
国土环境整治规划是国土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对于综合协调和平衡环境保护与经济开发的关系,拓展环境保护领域以及促进将环境规划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方面起重要作用。国土环境整治规划融环境污染防治、生态保护与改善以及资源合理利用于一体,宏观地提出目标、任务和重大工程项目,从而为国家或区域(省域)的环境决策提供依据。
环境规划是以控制污染为主要内容的中长期环境保护规划,主要目的在于指导五年计划和短期计划的制定。这本《环境规划指南》的适用范围主要是这种中长期环境规划。
4.环境规划的层次结构
环境规划按其编制和管理的隶属关系,分为国家级、省市级、地市级以及从部门至行业的不同层次,形成一个多层次的结构体系。
各层次环境规划之间的关系是:上一层次的规划是下一层次规划的依据和综合;上一层次的规划对下一层次的规划起指导和约束作用。下一层次规划是上一层次规划的条件和分解,并且是其有机的组成成分和实现的基础。上下层次之间既有区别又密切联系,因而在制定规划时,要上下联系,左右协调,综合平衡,实现整体上的优化。
5.环境规划的特点
(1)综合性
环境规划集经济、社会和自然环境三大系统于一体,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环境规划又是生态经济学、人类生态学、环境化学、环境物理学、环境工程、环境经济、环境法学以及系统工程等多种学科知识、理论和技术的综合运用,因而其学科综合性亦强。
(2)整体性和地域性
环境规划既体现国家或地域环境生态的整体性,又体现环境与经济、社会的整体性,同时具有很大的地域差异性,即体现地域的自然、地理、经济、社会等特殊性,因而是整体性和地域性的有机结合。
(3)目的性和目标性
目标选择是规划的核心。规划的目的一般具有如下特点:预见性和长期性,即着眼于未来、长远,根据未来作安排;宏观指导性,即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相对稳定性,即在规划期间不致大起大落;全面性,体现整体利益与局部利益、长期利益的协调以及各种利害关系的平衡;可分解性,即可分解实施。
(4)政策性
规划涉及到人口控制,能源结构,工业布局,发展战略,重大工程建议以及投资方向等,都须体现国家和地方的政策精神,因而规划编制就是一个重大的决策过程。
(5)科学性
以生态规律为指导,以经济规律为前提,既要满足近期需求,也要兼顾长远利益;将局部与全局统一起来。
(6)可操作性
这是规划生命力的主要标志。可操作性体现于:
①目标可行,即符合经济和技术支撑能力,经过努力可以达到。
②方案具体而有弹性,即方案建立在可行性基础上,便于实施并且留有余地。
③措施落实,最重要的是资金和工程配套措施的落实,并与其他建设规划相匹配。
④易分解执行。环境规划目标能被分解成任务,并且均能分解给具体的承担者,而承担者亦有完成任务的能力。
⑤与现行管理制度和管理方法相结合。能够运用法律的、经济的和行政的手段保证和促进规划目标的实现,特别是能运用目前行之有效的三项政策和五项制度对规划实施监督检查,促进其落实与实施。
⑥充分估计科技进步带来的环境效益,保证目标的先进性。
⑦与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紧密结合,便于纳入国民经济计划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