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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权的保护

书籍:工程师手册

出处:按学科分类—工业技术 企业管理出版社《工程师手册》第1279页(2093字)

1.专利侵权。专利侵权,是指受我国专利法保护的有效专利权遭到某种违法行为的侵害。专利权作为一种特殊的财产权和专利权人对其发明创造的独占权,一旦受到违法行为的侵害,就涉及到对专利权的保护问题。

(1)专利侵权的特征和表现。按我国专利法规定,专利侵权有以下特征:①未经专利权人许可;②以生产经营为目的;③实施了受法律保护的有效专利。

一般情况下,专利侵权表现为:如果专利是一种产品,则是他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以生产经营为目的制造、使用、销售了这种专利产品;如果专利是一种方法,则是他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而使用了这一方法,或是使用、销售依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如果专利是某种外观设计,则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制造、销售了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此外,未经专利权人许可,进口其专利产品或是进口依其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也是专利侵权。

(2)专利保护范围的确定。判断某种行为是否侵犯了专利权,最终应以专利权保护的法定范围为标准。否则,专利保护机关处理专利侵权案件时就无法律依据。专利法规定: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权利要求书的内容为准。这种权利要求必须是专利局批准专利后,在颁布的专利文件中确认的权利要求。专利权人在其权利要求中未主张的权利,法律不予保护。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图片或照片中该外观设计的专利产品为准,即以使用这种外观设计的特定产品为准。在其他产品上使用相同的外观设计,不构成侵权。

(3)专利侵权的处理机关。专利侵权不同于一般民事侵权,具有很强的技术性和法律性。为保护审判质量,最高人民法院规定:专利侵权案件分别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和各经济特区的中级人民法院作为第一审法院;各省、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根据需要,经最高人民法院同意,可指定本省、自治区内的开放城市或设有专利管理机关的较大城市的中级人民法院作为审理其辖区内专利侵权案件的第一审法院。

除人民法院外,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经济特区人民政府内设立的专利管理机关,也可以处理专利侵权案件。同时,当事人对专利管理机关的处理决定不服时,可以在收到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又不履行处理决定的,专利管理机关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4)侵权责任及诉讼时效。我国专利法对专利侵权行为主要采取民事制裁,由侵权人承担财产责任。一旦发生侵权行为,人民法院或专利管理机关,根据不同情况,可作出责令侵权人停止侵权、赔偿损失和消除影响等处罚。

诉讼时效,是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要求保护其权利的时间期限。专利法规定:侵犯专利权的诉讼时效为两年,自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得知或者应当得知侵权行为之日起计算。“得知”是指专利权人或利害关系人主观上知道有侵权行为的事实发生;“应当得知”是指客观上专利权人或利害关系人应当知道有侵权事实发生。前者别人不能证明;后者是别人能够证明的。诉讼时效期满,专利权人同样不能向专利管理机关请求保护。

2.专利犯罪

对于严重侵犯专利权人利益和公共利益的行为,我国专利法规定了三种犯罪行为。

(1)假冒他人专利罪。假冒他人专利罪,是指在与专利产品类似的产品或包装上加印他人的专利标志和专利号,冒充他人的专利产品,以假充真,以劣充优,情节严重的行为。假冒他人专利,不仅损害专利权人的独占权和财产权,而且直接损害消费者的利益。因此,对假冒他人专利情节严重的,专利法规定应比照《刑法》第127条处罚。

(2)泄露国家秘密罪。各国对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涉及国家安全或重大利益需要保密的,都认为属于国家秘密,不予公开。为保守国家秘密,专利法对在国内完成的发明创造向国外申请专利的,规定必须先向我国专利局申请专利,并经国务院主管部门同意后方能进行。如果未经国务院主管部门作保密审查,擅自向外国申请专利,以致泄露国家重要秘密,情节严重的,应依《刑法》第186条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3)徇私舞弊罪。徇私舞弊是指在受理、审判专利申请的工作中,或者在接受申请人委托办理专利事务的工作中,或者在处理专利纠纷的工作中,专利机关工作人员及有关国家工作人员,明知不符合专利权条件而授予专利权,或明知符合专利条件而驳回申请,或者剽窃申请人的技术,改头换面以化名申请专利等行为。专利法规定,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188年条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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