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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书籍:工程师手册

出处:按学科分类—工业技术 企业管理出版社《工程师手册》第1338页(2118字)

技术价格的特殊性决定了对技术价款的支付较一般商品贸易更复杂。技术贸易中使用不同的价款支付方式。

1.按支付价款次数分类的支付方式:

(1)总付。这是指技术输入方一次付清技术总价的价款,这个技术总价的构成往往反映了技术理论价格的全部内容。显然,这种一次付清的支付方式反映的经济内容与一般商品的一次性付款不完全相同。技术价款总付的金额不随技术输入方实际收益多少而变动。因此,技术输入方承担了引进技术是否适用的全部风险,而技术输出方可得到确定的收益。一般情况下,物化技术设备的交易常用总付的方式,但是,如非物化技术产生的经济效益能够准确估测时,只要供求双方认可,也可用总付的方式。

(2)分期支付。这是技术商品(特别非物化技术)交换中常有的一种技术价款支付方式。与一般商品的分期付款相比,技术价款的分期支付是出于技术使用效益不确定性的考虑,即技术的经济效益是分期产出的,而前者是考虑买者短期内付款能力的不足,采取的一种优惠。技术价款分期支付,按各期支付标准不同,细分为两类:

①按固定比例分期支付,即技术需求方每年向技术供应方支付一定比例的技术价款,在技术成交价格不直接影响技术所产生的经济效益的情况下,这种付款方式常被采用。

②按技术实际产出的经济效益的固定比例分期支付。由于技术所产生的预期经济效益与实际经济效益可能出现较大偏差,但实际经济效益与技术实际成交价格在变动方向和程度上是一致的,只要供方分享的比例合理,供求双方都乐意采用这种支付方式。与固定比例的基数标准有多种选择(技术实际产出的经济效益计算标准不同)相应;这种支付方式又分为:按技术制成品实际追加利润的固定比例分期支付;按技术制成品实际利润额的固定比例分期支付;按技术制成品的实际销售额的固定比例分期支付;按技术制成品单位产量的固定金额分期支付。在这些分期支付方式中,虽说按技术制成品单位产量的固定金额分期支付技术价款不具备充分的理论依据,但为减少利润分配及价款支付中的麻烦,这种分期支付方式也很实用。事实上,按技术制成品的实际利润和销售额的比例付款,往往是技术供求双方以技术的实际追加利润为基础,而将追加利润的分配比例换算成利润和销售额的分配比例。据有关材料表明,这三者之间的比例关系大体为6∶2∶1。由于利润和销售额都基于技术制成品的实际销售量,所以,按单位产品的固定金额支付技术价款,同样能体现供求双方对追加利润的合理分配。

(3)一次付款加分期支付。在此,一次支付的价款内容可以是技术的研制总费用,可以是技术的研制总费用加平均资金利润,也可以是全部技术价款的1/3或1/2。对于技术在使用中产生经济效益金额或尚未偿付的技术价款,可按某种方法或某种基数的固定比例以分期支付的方式结算。大多数技术商品的价款支付,是一次付款与分期支付两种方式相结合。这种支付方式主要适用于非物化技术的交易。如果是新研制的技术商品,一次支付款项往往要补偿技术供应方的研制费用;如果是经济技术方法交易,一次支付额大都在技术成交价的1/3左右;如果是技术的研制费较低,而产出的经济效益很大,一次支付的价款额不仅要补偿技术供应方的研制费,而且要保证技术供应方在技术需求方使用技术以前获得适当的利润。

2.按技术价款支付时间划分的支付方式:

(1)预付。这是指在技术供应方将技术交付给需求方以前,需求方向供应方付款的行为,技术价款的预付方式往往适用于定向性技术供应的贸易活动中,也就是说,该技术只能提供给预付价款的需求方,否则,很少有企业愿意在技术交付以前单独承担这笔预付款项。

(2)即期支付。这是指技术供方将技术提供给技术需求方后,需求方立即(实际允许有一两个月的交付期)付款的行为。在一般情况下,即期付款的金额包括技术的全部价款,而分期支付中的初次付款才属即期支付的范围。即期支付方式广泛地用于物化技术的买卖中;许多非物化技术,只要技术的使用效益比较容易准确估计或技术需方的支付能力较强,常常也采用这种支付方式。

(3)延期支付。这是技术供应方将技术交给需方后,需方经过一段时期的熟悉掌握,在技术产生经济效益以后才向供方付款的行为。分期付款的各种具体形式都属于延期付款或类似于延期付款。

以上各种不同的付款方式,与技术贸易中技术价格的确定方法有直接关系。其中,按追加利润、利润、产值等基数的固定比例支付方式,反映了效益分成法确定技术价格的内容;一次付清全部价款的支付方式,往往反映了各类成本导向定价法的客观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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