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以比耳为美,色以悦目为欢 : 比: 适合。音乐以悦耳为美,女色以悦目为喜。指声色的美没有固定标准,以个人爱好为转移。语出晋·陆机《演连珠》:“音以比耳为美,色以悦目为欢。是以众听所倾,非假百里之操;万夫婉娈,非俟西子之颜。”[例] 正像好酒未必是酒鬼,好色更未必是色鬼,人之异于禽兽者在于有理智,何况禽兽尚知以其羽毛为美色——“~”,说到底,好色者求赏心悦目罢了,何怪之有?(刘思《“好色”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