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德分人谓之圣,以财分人谓之贤
以德分人谓之圣,以财分人谓之贤 : 把道德传授给人的称作圣人,把财物分施给人的称作贤人。指分德和分财是区分圣贤的标准。语出《庄子·徐无鬼》:“以德分人谓之圣,以财分人谓之贤。以贤临人,未有得人者也;以贤下人,未有不得人者也。”[例] “~”。这是待人之道。既要使人得利,又不能凌驾于人之上。这两者的结合,才能深得人心。以为给人利益了,就可以为所欲为地待人,这不是好的管理者。(袁闯《中国管理通鉴·名言卷》三)|古代思想家庄子对于识贤也提出了一种标准。他在区分什么是圣人贤人时说:“~。”庄子的这种识贤标准就是说,以仁德分施给人称为圣人,以钱财分施给人称为贤人。(晟辉《贤之标准》)减作〖以德分人谓之圣〗宋·秦观《“以德分人谓之圣”论》:“夫公于物,仁也;私于己,智也。公公私私,仁智两得,圣人之道尽矣。传曰:‘~。’其此之谓乎!”
相关阅读